吳忠:開出首張“亂扔菸頭”罰單 向不文明行為亮劍

4月22日,在吳忠市區迎賓街民族飯莊門口,一名男子因隨地亂扔菸頭被處以10元罰款。這也是吳忠市開展 “亂扔菸頭”等不文明行為專項執法行動後,開出的首張“亂扔菸頭”罰單。

中午十二點,吳忠市利通區綜合執法局執法人員在開展日常巡查執法時,發現一位市民存在亂扔菸頭不文明行為。根據執法人員提供的視頻顯示,有三男兩女正在市區迎賓街民族飯莊門口交談,一男子手拿香菸正在“吞雲吐霧”。抽完後男子順手將菸頭扔到地面並用腳狠踩一下,執法人員當即上前勸阻糾正,明確告知其違反了《吳忠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和《吳忠市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治理條例》有關規定,並開出亂扔菸頭不文明行為行政處罰決定書。

吳忠:開出首張“亂扔菸頭”罰單 向不文明行為亮劍

吳忠:開出首張“亂扔菸頭”罰單 向不文明行為亮劍

《吳忠市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治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公民應當遵守城鄉容貌秩序,愛護環境衛生,不得有下列行為:在公共場所隨地吐痰、大小便,隨意吐口香糖、瓜子殼,亂扔菸頭、紙屑、果皮(核)、飲料瓶、塑料袋、廢舊電池等廢棄物;從建築物、構築物或者機動車內向外拋物、潑水、吐痰等;在公共綠地攀花折枝、踩踏草坪或者侵佔公共綠地、損壞綠化設施;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妨礙交通安全秩序停放機動車輛或者其他交通工具;在禁止區域內露天燒烤;在禁止吸菸的場所內吸菸;其他損害城鄉容貌或者環境衛生的行為。第五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一)(二)項規定行為之一,或者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並處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罰款。

吳忠市利通區綜合執法局副局長何志堅表示:“罰款不是目的,做好宣傳工作、引導市民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才是關鍵。”行動中,執法隊員還向市民開展宣傳勸導工作,耐心向周邊市民解釋“亂扔菸頭”等不文明行為專項執法行動的目的和意義、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呼籲廣大市民共同參與到創建文明城市工作中,為維護美麗整潔的家園貢獻力量。

下一步,吳忠市將落實“亂扔菸頭”等不文明行為專項執法行動常態化管理和宣傳工作,努力營造乾淨整潔的城市環境,推動城市管理科學化、精細化再上新臺階。(吳忠日報 吳榮 鄒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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