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印台发布加强来印返印“三返”人员和流动人员道路检测点疫情管控措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省市关于道路检测点疫情管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三返”(返工、返岗、返学)人员和流动人员交通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做好交通检测点人员移交工作

1.对非疫情高发地的其他省以及省内其他地市来印返印的三返”人员和流动人员,由各检测点通知居住地镇(街道)派员接收;镇(街道)所派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一小时内到达检测点接收移交人员,并办理移交手续。

2.对采取包车方式来印返印的“三返”(返工、返岗、返学)人员,由各检测点通知用工单位和居住地镇(街道)派员现场接收并办理登记手续后,予以放行。

3.对途经我区交通检测点前往本市其他区县的人员,由区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络员联系相关区县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派员接收移交人员并办理移交手续。对不能在一小时内到达检测点接收移交人员的,由区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络领导联系市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解决。

4.各镇(街道)确定的联络领导和联络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在接到检测点接人通知后,第一时间前往检测点接人。对未在一小时内到达检测点接收移交人员的镇(街道),由检测点报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移交区纪委监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进一步规范交通检测点车辆及乘客通行

5.在疫情未解除前,在湖北滞留的印台籍居民(师生)、湖北在印务工人员和途径湖北及有湖北接触史的外地人员,按照要求一律不得返印。

6.各检测点要对进入我区境内的运输疫情防控物资及煤油气、粮油菜肉蛋奶、快递邮件等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车辆,执行疫情防控任务的车辆、公共特勤车辆,经查验人员检疫合格证明和车辆通行证后,实施车辆消杀、人员体温检测并优先快速放行,不得以外地车牌、外地户籍为由拒绝人员(车辆)入境。

三、切实加强交通检测点防控工作

7.各检测点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本检测点的全面统筹协调保障;严格24小时值守,实行“三班倒”轮班制度,每班由参与部门确定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带班。

8.各检测点要严格执行道路疫情检测点工作流程,加强来印返印车辆和车上人员消杀、测温、信息登记以及异常人员留观、移交等工作,对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者拒绝入境,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

9.各检测点要重点做好“五查”(查验车辆、查检乘客体温、查明身份、查明轨迹、查明野生动物及制品)、“五登记”(登记检测车辆号牌;登记驾驶员基本信息;登记车上乘员数;登记体温异常人员和涉及湖北、武汉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登记野生动物及制品)及人员移交工作。

10.各检测点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妥善保存疫情防控信息登记表册,每天按要求及时如实统计上报检测车辆数、人员数和发现的异常人员情况。交班时要将当班未完成工作及时移交下一班,确保工作不出现断档。

11、各检测点要加强疫情防控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和文明服务的教育培训,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文明服务水平。

12、凡因工作失误出现漏报、错报或延误疫情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

铜川市印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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