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停“試吃”活動 散裝食品需加蓋銷售 杭州六項措施加強食品安全監管

都市快報訊 近日,杭州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印發了《關於新冠疫情防控期間進一步加強企業復產復工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具體明確了六項工作措施:

01、加強對食品企業的幫扶指導

主動靠前解決企業復產復工過程遇到的實際困難,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02、加強對生產企業和特殊食品監管

明確要求特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不準借防控疫情之名明示或暗示其產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03、加強食品銷售環節監管

從嚴查處市場野生動物和活禽交易行為,要求銷售散裝食品要加蓋或非敞開式容器盛放,一律暫停“試吃”活動。

04、加強餐飲服務環節監管

強化餐飲場所消毒、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禁止堂餐,倡導推行無接觸式訂餐、送餐、取餐服務。

05、加強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

加大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重點食品監督抽檢力度,發現涉嫌食品安全犯罪問題,第一時間移送公安機關處置。

06、加強食品安全共治共管

統籌協調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新聞媒體、食品安全監督協會等社會力量聯合發力,共同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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