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检察院落实包保责任当好复工复产指导员


潜山市检察院落实包保责任当好复工复产指导员

潜山市检察院落实包保责任当好复工复产指导员

按照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 2月16日,潜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志春赴王河镇潜山同一米业有限公司监督指导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潜山市检察院落实包保责任当好复工复产指导员

在同一米业,李志春副检察长步行进入厂区,在接受登记、体温检测后,实地查看了企业封闭管理、登记、消杀、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认真听取企业负责人关于复工方案、应急预案、开复工审批、返岗返工人员信息摸排、防护消毒物资储备等情况的介绍,详细询问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在了解有关情况后,向企业负责人解读了《潜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表示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

潜山市检察院落实包保责任当好复工复产指导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潜山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日前发出通知,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联系包保制度,要求每个市直单位包保一家重点企业。潜山市检察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重要职责,迅速对接联系,积极宣传复工复产政策,严格督促企业疫情防控,及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困难,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当好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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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检察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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