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户政、身份证、居住证怎么办?厦门警方解答来了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王玉婷)刚刚,我市警方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户政、身份证和居住证业务可延期办理、网上办理相关事项。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扩散,我市警方对相关业务实行延期办理,同时建议群众尽量选择网上办理户政业务,保障疫情期间群众申办户政业务等权益。

居住证、户口迁移等业务可延期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需办理居住证、居住登记业务的,建议通过“i厦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或通过“e政务”便民服务站自助办理,尽量避开疫情时段现场办理。

居住证签注时间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公安机关将自动延期签注时间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居住证签注有效期限以系统登记日期为准,居民也可通过“e政务”便民服务站自助办理签注、擦写业务。

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有效期的截止日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户口迁移工作不受迁移证、准迁证有效期限制。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群众可持迁移证前往公安机关正常办理户口迁移业务;准迁证过期需要更换的,公安机关将予以更换。

户政业务、居民身份证补换领等业务可网上办理

疫情期间,群众需要办理户政业务的,可通过关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或使用闽政通APP,选择可以办理的户政业务,按平台公示的业务办理要求,上传相关申请材料,由公安机关通过系统实施预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到相应的公安户籍窗口办理;审核不通过的,公安机关将及时告知未通过原因或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

近2年内在公安机关办理过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因丢失、损坏需申请补换领居民身份证的福建省户籍居民,可以通过关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申请补换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时,申领人可提交邮政速递申请,公安机关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证件寄递至申领人指定的地点。

警方温馨提醒: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广大出租房屋业主、用工单位等责任人通过二维码智慧门牌及“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厦门百姓”微信公众号和APP等及时登记采集流动人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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