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昌縣三名男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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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一
2020年2月3日上午10時許,接村幹部報警稱:2020年2月2日晚上在廣昌縣甘竹鎮羅家村交警中隊對面檢測點有一輛黑色的哈弗SUV衝卡。
甘竹派出所接到警情後立刻調取事發路段的監控攝像頭,經查,鎖定劉某某為衝卡人員,於是立刻傳喚劉某某至甘竹派出所接受詢問。
經查,劉某某被卡點工作人員攔下,停車數秒後,因當時下大雨,其嫌下車測量體溫麻煩,於是沒有檢測直接驅車離開卡點,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受傷,但其行為已構成阻礙執行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之規定,給予劉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並對其進行了深刻的教育,劉某某表示以後會配合工作。
案例 二
2020年2月10日上午9時30分許,甘竹派出所接到報警稱,甘竹鎮洙溪村廖家山的勸返點處遭遇村民暴力衝卡,民警將當事人羅某某與劉某某帶回派出所進行詢問調查。
經查,村民劉某某因為要出村灌煤氣,羅某某則是要去廣昌家中帶孩子網上上課,但是他們都沒有通行證,所以被廖家山勸返點工作人員勸返,從而發生糾紛。
因劉某某和羅某某兩人悔改態度良好,積極配合警方工作,主動向村幹部認錯並將破壞的攔路工具修好,情節輕微。因此該所對劉某某與羅某某進行了嚴厲訓誡,並要求他們分別在2月11日和2月12日前往廖家山勸返點當一天志願者,讓他們親身體會作為工作人員的辛苦。
每當國家有難之時
一線的工作人員是最辛苦最可愛的人
在此
撫小布想提醒廣大群眾
疫情期間請配合一線執勤人員的工作
來源:廣昌融媒APP、甘竹鎮人民政府、掌上蓮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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