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兩名新冠肺炎確診患者被立案偵查

在來勢洶洶的疫情面前,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刻意隱瞞病情、接觸史、旅行史,不僅延誤自身治療時機,情形嚴重者更會觸犯法律法規、干擾防疫大局。近日,我省有兩名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涉嫌因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立案偵查。

2月17日,宜春市袁州區發佈《關於對何某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的情況通報》(以下簡稱《通報》),稱當天,袁州公安分局已對福建龍巖人何某(已確診為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現已隔離治療)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

經查,2月7日何某由外地自行開車返回宜春,在被依法依規告知必須居家隔離14天的情況下,何某拒不執行隔離要求,仍然每天外出超市等公眾場合,並且私自開業經營其名下的廣告公司,且在經營期間與不特定多人密切接觸,造成嚴重後果。

江西兩名新冠肺炎確診患者被立案偵查

此前,貴溪市新冠肺炎確診患者高某某也因涉嫌同一罪名被公安機關依法調查。

據瞭解,嫌疑人高某某於1月15日至1月21日赴武漢旅遊,返回貴溪市區後,未主動到社區申報,在社區工作人員上門排查時,亦未如實反饋赴武漢行程和同行人員,且未按要求居家隔離,並多次出入公共場所,同他人聚餐,致使多名家庭成員感染。2月12日,高某某被貴溪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目前,兩名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正在隔離治療,其密切接觸人員正在隔離觀察,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正在對其接觸人員進行深入排查。

江西兩名新冠肺炎確診患者被立案偵查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疫情防控期間,一定要積極配合工作人員為防控疫情而採取的防疫、檢疫等各項措施。不遵守相關規定,故意隱瞞相關信息,造成疫情傳入擴散,將被依法追究民事、行政、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