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違反疫期禁令營業 蘄春女店主被罰款

副食店違反政府禁令,疫期擅自開門營業,17日,蘄春一名女店主被警方訓誡並罰款。

【警示】違反疫期禁令營業 蘄春女店主被罰款

16日夜間,蘄春縣青石鎮工商管理所在工作中發現,青石鎮芭茅街4組蔡某在家中所開的副食店裡正在銷售蔬菜,蔡某的行為違反了《蘄春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令(第5號)》禁令,遂報警。

【警示】違反疫期禁令營業 蘄春女店主被罰款

青石派出所接報後,迅速趕到現場,經調查取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店主蔡某進行訓誡並處以罰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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