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特南构造的“钵中之脑”思想实验,会让你重新思索“真实性”

哲学家普特南曾经在他的《理性、真理与历史》

一书中构造了“钵中之脑”的假设,我相信对思想实验感兴趣的朋友大概对此不会感到陌生。但是作为一个哲学家,普特南会对自己提出的理论或者假设进行反驳,而他对这一假设的反驳成为了“反怀疑主义者”驳斥“怀疑主义”的有力依据。


普特南构造的“钵中之脑”思想实验,会让你重新思索“真实性”


我们可以在此将该假设的大意陈述如下:

设想一个邪恶的科学家将某人的大脑切下,放入一个能使之存活的营养钵中,并将那人大脑的神经末梢连接到一台超科学的计算机上。这台计算机使这个大脑的主人具有一切如常的幻觉,那人如今所获得的“感觉经验”与他先前所获得的感觉经验完全相同,但实际上此人所经验到的一切都是从那架计算机传输到神经末梢的电子脉冲的结果。同时,这位科学家还能消除脑手术的痕迹,从而该受害者将觉得自己一直处于这种环境,而不可能意识到自己是一个钵中之脑。还可以进一步设想,所有人类之脑都在钵中,这宇宙恰好就是管理一只充满大脑和神经系统的营养钵的一台自动机。这架自动机向我们大家提供一种集体幻觉,能“看到”、“听到”、“感觉到”他人、物体、天空等等,彼此之间也能自由地交流,而实际上这一切并未真正发生。


“钵中之脑”提出暗含的问题——语义问题

尽管钵中之脑存在的可能性很小,但却并非不可能,问题便在于:我们能否知道自己并非钵中之脑。

理性的直觉告诉我们,我们不知道“我们不是钵中之脑”具有似真性。

似真性指的是:

在成为钵中之脑后我们所获取的感觉经验,与我们先前借助感官获取的感觉经验完全相同,所以,我们无法借助这些经验来排除自己并非钵中之脑的可能性。而且由于除此之外我们也没有其他的依据能够帮助我们做出判断,所以说“我们不知道我们不是钵中之脑”是合理的。

然而,如此一来,我们便可能得出一种怀疑主义的结论,例如我不知道外部世界存在,进而怀疑自己仅仅是没有身体的心灵。根据怀疑主义的闭合论证方式,具体的论证过程可以表述如下:

(1)我不知道我不是钵中之脑;

(2)如果我不知道我不是钵中之脑,则我不知道外部世界存在;

(3)因此,我不知道外部世界存在。

针对这一怀疑主义的立场,普特南试图借助语义外在论,论证我们都是钵中之脑的假设不可能是真的,因为在他看来,这一假设是自相反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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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特南认为人们之所以假定钵中之脑是可能的、有意义的,在于同时犯了这两个错误:

(1)“过于看重物理的可能性”。由于人们倾向于将各门精密科学看作对于“宇宙之真实而终极的底蕴”的描绘,将物理的可能性当作判断事物实际上是否会出现的标准,而钵中之脑的假设并没有违背物理定律,所以人们便自然而然地认可了钵中之脑是可能存在的。然而,普特南则认为尽管物理学无法排出这一可能性,但我们可以借助哲学做到这一点。

(2)“不知不觉地运用一种神秘的指称理论,根据这种理论,某些心理表征必定指称某些外部事物或某几类外部事物。”而这便关系到普特南语义外在论的观点。


哲学中“语义内在论”与“外在论”的区别

在了解什么是语义外在论之前,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传统的语义内在论。

语义内在论的基本立场是:

人们通常倾向于认为自己脑海里的观念必然对应着我们所意向的东西和我们的语词所指称的对象,仿佛有一种“理智的射线”将这观念或语言与其所指称的对象联结在一起。

内在论遵循“心象——概念(内涵)——指称(外延)”这样从内到外的顺序来解释语词的意义与指称。其中心理表征,即心理状态对外部世界的代表,是决定性的、基本性的,而这种心理的表征与语词的指称之间也被认为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必然联系。

普特南的语义外在论便诞生于对上述传统意义理论的反思与批判。在普特南看来,心理表征既非指称的充分条件,也非必要条件。所以根本区别在于心理表征与语词指称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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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特南的论证:孪生地球实验

<strong>1.首先,相同的心理状态可能同时指称着不同的事物,也可能并不指称任何事物。

普特南曾在《意义的“意义”》一文中提出了“孪生地球”的思想实验:

假设存在着一个孪生地球,那里的一切与地球完全相同,只是孪生地球上的水尽管表面形状、功能等与地球上的水一摸一样,但它的分子式是XYZ而不是H2O;再假设孪生地球上也存在着一个“我”,我们两个从分子到分子都完全一样,在谈及水时也具有完全相同的心理表征,但显然我们指称的是两种不同的事物。我们还可以作这样的假设,即人类的宇航员将一副树的图像落在了一颗行星上,生活在这颗行星上的人类与我们十分相像,但从未见过树,也未想象过树,而我们的宇航员同他们也没有发生任何其他的联系。当他们中的一人看了图像之后,尽管他有了一种同我关于树的心理表征非常相近的心理表征,但显然不是对树的表征,而只是对那副图像所表征的陌生物体的一种表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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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于语词也同样适用,相同的语词可能可能指称不同的事物,或者不指称任何东西。例如,“纸上的一席话可能会显得是对树的确切描绘,但是假如它是由猴子们在几百万年间随机敲打打字机的键盘而产生出来的,那么这些语词也并不指称任何东西。”

<strong>2.其次,当指称完全相同时,人们内心的心理表征却可能完全不同。

假设某人的光谱天生是颠倒的,在他看来的红色是我们所见到的蓝色,而他所见到的蓝色对我们来说则是红色。尽管如此,他的日常行为与我们并无差异,而我们也无法发现他的反常之处。由于他从小就被告知那个他看上去是红色的颜色是蓝色,所以当我们让他按下蓝色的按钮时,他便会按下那个按钮,尽管在他看来是红色的。因此,对于我们试图指称的同一个外部对象,不同的人可能获得不同的感觉材料,进而产生不同的心理表征。

心理表征与其所指之间并不具备必然联系的原因可能在于:心理表征无法最终说明概念的来源和用法。

假设我并不能辨别榆树和山毛榉,但当我在使用“榆树”或“山毛榉”这些语词时,它们所指称的与其他任何人话语中的“榆树”或“山毛榉”所指称的都一样,即榆树或山毛榉。普特南认为“榆树”的指称与“山毛榉”的指称之所以有所不同并不是因为心理表征上的差异,因为上述二者在我的内心世界中的表征恰恰是相同的,不然我也不会无法辨别二者。

所以,如果概念全然由心理表征所决定,那么在上述情形中,“榆树”与“山毛榉”将具有相同的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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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特南看来,“概念并不是以指称外部对象作为固有本性的心理表征……概念是以某种确定的方式所使用的记号;记号可以是公共的也可以是私人的,可以是心理实体也可以是物理实体,但即使记号是‘心理的’和‘私人的’,与它的使用无关的记号本身却并不是概念。记号本身并不具有指称的内在功能。”


所以,概念依赖于外部环境更甚于依赖个体。除了拥有相应的心理表征,拥有概念还意味着拥有正确地使用这些表征的能力。由此,我们便可以认为心理表征并不能单独地决定外延,它与外延之间也不存在固定的、必然的联系。

从而,普特南完成了对传统意义理论的反驳。


科学是指称的根据所在——对环境做出解释

与传统的意义理论相反,在普特南看来,外部环境构成了确定指称的决定性因素。在说明环境如何确定指称时,普特南特别重视科学对环境所做的解释,认为唯有科学才真正揭示了事物的本质从而确定了指称的根据。

例如,借助科学对事物微观结构的探索,我们认识到地球上的“水”指称H2O,而孪生地球上的“水”指称XYZ。也因为唯有科学所揭示的本质结构才能将语词的指称固定下来,而在一个共同体中,只有少数专家才掌握有关事物本质的知识,所以绝大多数人需要依赖与这些专家的合作才能正确地使用语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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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特南将这种现象称为语言劳动分工。语言劳动分工的存在说明语词的意义并不能为个人确定的,尤其不是存在于个体说话者头脑中的,而必须依赖于社会成员之间的合作,取决于社会的科学认识水平。除社会合作之外,环境与语词之间的因果联系也构成了确定指称的必要条件。这种因果联系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通过历史因果链条传递下来。给事物命名的专家需要依据事物所造成的效应对其进行描述,因而他们与对象之间便需要有直接的因果作用。


钵中之脑假设不可能为真的两个前提

根据上述语义外在论的观点,我们获取了论证钵中之脑的假设不可能为真所需的两个前提:

(1)神秘的指称理论是错的,不仅对于物理的表征是错的,而且对于心理的表征也是错的。

(2)如果人们与某些事物(比方说树)根本没有因果相互作用,或者与可以用来描绘它们的东西根本没有因果联系,那么就不能去指称它们。

由于表征与所指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所以尽管钵中之脑经由电子脉冲从自动机那里获取的感觉材料或心理表征与现实中的我们相类似,但是它们并不必然地指称现实中的事物。


普特南构造的“钵中之脑”思想实验,会让你重新思索“真实性”


同时,因为钵中之脑与现实中的事物不存在相互的因果作用,而仅与意象中钵和脑的出现、某种电子脉冲的出现以及机器程序中某些结构的出现之间,有一种紧密的因果联系,所以钵中之脑所说或想到的“钵”或“脑”所指称的并非现实中用以盛物的容器或者人体的器官,而指称的是意象之钵、意象之脑,或指称引起钵或脑的经验的电子脉冲,又或指称那些引起电子脉冲的程序的特征。

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如果我们是钵中之脑,那么当我们说“我们是钵中之脑”的时候,我们其实是在说我们是意象中的钵中之脑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因为此时我使用的语词并不能指称现实中的钵与脑,所以如果我们是钵中之脑,我们说“我们是钵中之脑”为假。

同时,如果我们不是钵中之脑,那么我们说“我们是钵中之脑”则也为假。这是因为,根据去引号法,“我们是钵中之脑”是真的,当且仅当我们是钵中之脑。因而,无论我们是不是钵中之脑,我们说“我们是钵中之脑”都为假。根据排中律,我们说“我们不是钵中之脑”则为真,去引号后,便会得到我们不是钵中之脑的结论。于是,我们是钵中之脑的假设将会使我们得到我们不是钵中之脑的结论,因而这一假设是自我反驳的。


普特南构造的“钵中之脑”思想实验,会让你重新思索“真实性”


普特南的论证不能有效地反驳怀疑主义

根据上述论证,反怀疑主义者认为,由于我们知道自己并非钵中之脑,因而我们便也就不会怀疑外部世界是否存在。似乎普特南的论证帮助我们解决了怀疑主义的疑惑。不过,钵中之脑的假设也未必是自我反驳的。上述论证的关键在于,当我们是钵中之脑时,我们说“我们是钵中之脑”为假,因为此时我们使用的语词并不能指称现实中的钵与脑。

然而,在成为钵中之脑后,我们或许依然能够指称现实中的钵与脑,因为作为钵中之脑的我们所使用的语词或者来自成为钵中之脑以前具有的经验,或者来自科学家的输入。

普特南曾在谈及”图灵指称测验“时,将“语言输入规则”(我们必须有关于语词所指对象的实在经验)与“语言输出规则”(我们必须具有从语言表达的决定出发采取行动的能力)作为语词具有指称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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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只有当人们与对象有直接的因果联系时,人们的指称才是有效的。这些语词具有指称是为人们所公认的,所以普特南的上述反驳是无效的。

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钵中之脑所说的“我们是钵中之脑”指称现实中的钵中之脑,而钵中之脑的假设也未必是自我反驳的。于是,反怀疑主义者便也无法借助上述结论来反驳怀疑主义的立场。

或许普特南的论证本身便代表着一种怀疑主义的立场,因为我们甚至不具有提出怀疑所需要的概念。而事实上,普特南本人可能并没有试图通过推翻钵中之脑假设以反驳怀疑主义。在《理性、真理与历史》一书中,他曾表示“如果在一次关于知识论的讲演中提到这种可能事件,目的当然是要以现代的方式提出那个关于外部世界的经典的怀疑论问题。(你怎么知道你现在不处在这种困境之中?)但是这种困境对于提出有关心灵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也是一种手段。”

可见,普特南所关注的问题已经超越了“怀疑主义”和“反怀疑主义”的讨论范围。


参考书籍

1.希拉里·普特南.《理性,真理与历史》

2. 曹剑波.《缸中之脑知道“我不是缸中之脑”吗?——怀疑主义的普特南式解答议评》

3. 何丹、陈群.《意义在不在头脑中——略论普特南的语义外在论》

4. 曹剑波、张立英.《我知道“我不是缸中之脑”吗?》

5. 张高荣.《语义外在主义:普特南哲学思想中的变中之不变》

6. 陈亚军.《意义何以可能——普特南的新语义学理论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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