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你我有责,守法才是正途

疫情当前,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我们赞美阻击疫情、无私奉献“逆行者”,我们谴责漠视规定、触犯法律“逆行者”,每个人切莫逾越法律边界。


海检普法第二期 | 战“疫”你我有责,守法才是正途


海小检“疫”线普法特别节目,帮助您在特殊时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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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款物岂能碰


挪用用于预防、控制新冠病毒疫情的救灾、优抚、救济等捐物,后果有多严重?

海小检:


法网恢恢本无情,心存侥幸狱中行。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针一线,岂能挪用?这种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触犯“挪用特定款物罪”,最高刑期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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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图野味儿祸害大


野生动物莫再理,罚款判刑不由你。售卖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这事儿有法管你!

海小检:


祸由心生,病从口入,我们不要带着野生动物哀鸣和鲜血的餐桌。这种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触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最高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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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疫”带货罪难逃


疫情防控期间,以预防治疗新冠病毒为名,虚假宣传产品,以此从中牟利,该当何罪?

海小检:


假借防控传染病之名,利用广告对其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可能构成“虚假广告罪”。且在整个犯罪行为中,触犯法律的不仅仅是出钱做广告的广告主,还包括虚假广告的经营者和发布者,依法可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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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履职不给力


在防治疫情工作中,负有组织、指挥、医疗救治、交通运输、物资保障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有多严重?

海小检: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渎职就该问责!胡作非为、擅离职守、马马虎虎、敷衍塞责,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触犯“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最高判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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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时刻掉链子

在防治疫情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时,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的,涉及哪种罪名?

海小检:


掉链子就是出乱子!身处特定岗位,更应对防疫工作认真负责、尽职尽责,因防控失职造成扩散,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的规定,触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最高判刑三年。

疫情当前,守法奉行,依法抗“疫”,护航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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