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戶隱瞞致千餘戶居民隔離,抗疫不許“監守自盜”

摘要

中青評論

防疫是一場社會全體成員參與的戰鬥,也是一張檢驗公民社會公德的試紙。

王某某系安徽宿州泗縣某機關工作人員,且參與防疫工作。王某某一直隱瞞大女兒王某甲從武漢返鄉的情況,直到他本人和妻子、小女兒相繼被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因王某某的隱瞞,導致其所在小區內1700餘戶居民被居家隔離,醫院被迫實施全封閉管理,初步統計約有400餘名人員密切接觸。

一户隐瞒致千余户居民隔离,抗疫不许“监守自盗”

近日,泗縣公安機關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對王某某開展偵查。刑法規定: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前,國務院已批准同意將新冠肺炎納入法定傳染病乙類管理,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因此,故意隱瞞武漢旅行史,可能面臨嚴肅的刑事制裁。

如實向相關部門彙報疫情嚴重地區的旅行史,不僅是公民法定義務,也已經成為防疫的基本常識。王某某本人參與防疫工作,理應清楚防疫要求,主動報告女兒的武漢旅行史。然而,自從女兒返鄉以後,他不僅沒有如實報告情況,反而多次外出與親屬、同學聚餐、聚會、購物、值班,造成了大量密切接觸者的產生,相關人員和場所被迫實施更嚴格的隔離措施。

防疫是一場社會全體成員參與的戰鬥,也是一張檢驗公民社會公德的試紙。王某某故意隱瞞的行徑,不僅加劇了新冠肺炎在家人之間的傳播,也給他人的健康帶來了極大的隱患,可謂害人害己。他的所作所為造成了嚴重後果,對家庭來說他是不負責任的父親、丈夫,對社會而言是不合格的公民,對防疫工作來說則是失職失責的工作人員。

一户隐瞒致千余户居民隔离,抗疫不许“监守自盗”

儘管疫情仍然複雜嚴峻,但從一些數據指標來看,嚴格的防控措施已經起到顯著的成效。不過人們還是擔心會出現個別“超級傳播者”,突破防控的藩籬,造成大範圍的傳播。所以,我們寧可把後果估計得嚴重一點,以不怕一萬就怕萬一的態度,嚴格執行防疫要求。只要隔離工作做到位了,“超級傳播者”就難以產生。

儘管王某某的隱瞞行為造成了多大範圍的傳播,讓多少接觸者受感染,現在尚無確切結論,但也足以讓人們看到無視防控要求的嚴重後果。梳理最近新聞,類似隱瞞旅行史的案例早已不止一起。2月2日,徐州市公安局對轄區內自武漢返鄉的張某進行立案偵查,這也是全國因隱瞞病情而被立案偵查的第一人。隨後,多個省份相繼曝出了類似案例。許多隱瞞旅行史的人員,不僅不執行自我隔離,還與大量人員接觸,增加了疫情擴散傳播的風險。

隨著防控措施的加強,現在人員從湖北特別是從武漢流出的情況很難發生了,但也要防止新的情況產生,即其他地方的密切接觸者隱瞞與確診患者的接觸情況。現在,除了湖北以外,很多地方的數據明顯好轉,但依然不能掉以輕心,尤其是預防疫情從輸入型轉變為社區感染型,加劇本地的防控壓力。

只有把疫情影響的範圍縮小到湖北範圍內,疫情阻擊戰才能成為圍殲戰。

一户隐瞒致千余户居民隔离,抗疫不许“监守自盗”

相比歷史上的重大傳染病疫情,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是在人口流動成為常態的社會背景下發生的,這對開展防控工作提出了巨大的挑戰,也對人們自我約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很多人大概已經發現,對於一些熟悉的現代生活方式,不得不在防疫期間做出一定捨棄。當下的自我約束,是為了儘快控制疫情,讓生活早日迴歸常態。個別人產生僥倖或抗拒心理,企圖隱瞞旅行史和接觸史以逃避疫情管控要求,無異於飲鴆止渴。

作為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員,作為防控措施的一線執行者,更應當明白以上這些道理,決不能利用手中職權鑽空子,讓自己或家人逃脫防疫義務。如此“監守自盜”,不僅於己無益,也必將受到道德譴責和法律嚴懲。

本文圖片為新華社供圖,與新聞事實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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