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战疫”——新城区检察院及时介入涉疫恶性伤医案件

2020年2月12日9时许,犯罪嫌疑人云某到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妇幼保健院)进行孕检,因其系外地返呼人员且未满呼和浩特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要求居家隔离14天的期限,妇幼保健院按当前防控工作程序要求云某进行孕检前先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筛查。犯罪嫌疑人云某随后到发热门诊接受筛查。当日11时许,云某等待化验结果过程中不满妇幼保健院筛查工作效率,遂谩骂医护人员并进而与负责该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组组长、主任医师苏某发生争执,其情绪失控、多次推搡苏某并使用手包殴打苏某,后苏某出现头疼、呕吐等不适症状,后经诊断为头部外伤、脑震荡、面部软组织挫伤。

2020年2月13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云某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这是疫情发生我来,我区发生第一起恶性伤医案件,针对该案件,新城区检察院迅速启动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派员提前介入侦查。针对本案的案情、现有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介入人员就本案案发经过、被殴打医师的伤情、该案对防控工作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与侦查人员就案件定性充分交流意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的侦查中。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城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特别是恶性伤医案件,为坚决打赢全区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检察保障。

(通讯员:雷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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