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戰疫”——新城區檢察院及時介入涉疫惡性傷醫案件

2020年2月12日9時許,犯罪嫌疑人云某到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院(以下簡稱婦幼保健院)進行孕檢,因其系外地返呼人員且未滿呼和浩特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要求居家隔離14天的期限,婦幼保健院按當前防控工作程序要求雲某進行孕檢前先進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篩查。犯罪嫌疑人云某隨後到發熱門診接受篩查。當日11時許,雲某等待化驗結果過程中不滿婦幼保健院篩查工作效率,遂謾罵醫護人員並進而與負責該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工作組組長、主任醫師蘇某發生爭執,其情緒失控、多次推搡蘇某並使用手包毆打蘇某,後蘇某出現頭疼、嘔吐等不適症狀,後經診斷為頭部外傷、腦震盪、面部軟組織挫傷。

2020年2月13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雲某立案偵查並對其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這是疫情發生我來,我區發生第一起惡性傷醫案件,針對該案件,新城區檢察院迅速啟動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應機制,及時派員提前介入偵查。針對本案的案情、現有證據,依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介入人員就本案案發經過、被毆打醫師的傷情、該案對防控工作的影響等問題進行了詳細瞭解,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並與偵查人員就案件定性充分交流意見。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的偵查中。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新城區檢察院立足檢察職能,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頭等大事來抓,依法及時、從嚴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犯罪,特別是惡性傷醫案件,為堅決打贏全區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的司法檢察保障。

(通訊員:雷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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