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行动】带头办案:院长利用云间平台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刑事案件

2月17日,濮阳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韩军同志担任审判长,通过云间平台对时某交通肇事一案进行了在线审理,并当庭宣判、当天送达判决书,被告人时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战“疫”行动】带头办案:院长利用云间平台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刑事案件


2019年8月19日,被告人时某违规驾驶机动车致一名行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时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濮阳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时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向濮阳县法院提起公诉。该案确定由韩军代院长担任审判长,与其他两位刑事法官组成合议庭。韩军代院长通过提前充分阅卷,并与合议庭成员合议,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综合考量后可以当庭宣判。在开庭进行完毕后,进行休庭合议。经过合议庭认真合议,十分钟后继续开庭,审判长当庭进行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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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在线送达了判决书,将宣判笔录、送达回达发送给了时某,在其签字确认后发回工作人员入卷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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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从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到被告人陈述,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有条不紊,合议庭思路清晰明确,节奏紧凑合理,体现出了法官较高的职业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完成了此次在线庭审工作。

供稿:刑庭 马东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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