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崇信检察院首次通过“云间”网上庭审对一起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2月27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李某某交通肇事案在崇信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审判长、公诉人、被告人分别在法院、检察院、住所等不同地方“隔空”参加庭审。这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院积极运用云上法庭,借助网络视频办理的首例出庭公诉案件,既妥善解决了“办案”与“防控”的关系,又最大限度减少了人员聚集、流动,确保了办案质效“不打折”。

崇信检察院首次通过“云间”网上庭审对一起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当天的庭审中,法官远程核实被告人身份、告知权利义务、公诉人视频出示证据、远程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在画面中作出最后陈述┈┈ 庭审纪律严肃、程序一样不落、画面和声音清晰流畅。

崇信检察院首次通过“云间”网上庭审对一起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两年”该案当庭宣判。审判长再次敲响法槌,庭审结束,整个庭审过程时长30分钟,规范有序,公正高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崇信县人民检察院服务服从大局,在全力战“疫”的同时,采取远程视频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等工作方式,进行网上“面对面”、远程“零接触”办案,确保案件能按期办理,既避免了因人员聚集引发疫情的风险,又不让公平正义因疫情受阻,做到防疫和办案两手抓、两手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