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第6條 太陽溫病,風溫 溫病治療禁忌

傷寒論第6條原文

【傷寒論第6條】

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

若發汗已,身灼熱者,名風溫。

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

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失溲;

若被火者,微發黃色,劇則如驚癇,時瘈瘲;

若火燻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傷寒論第6條 太陽溫病,風溫 溫病治療禁忌


太陽病,第一個可以把溫病看做太陽病的一種,太陽主證(太陽中風,太陽傷寒,太陽溫病)另一種可以把溫病看做是太陽病的類證,就是類似於太陽病,溫病的主要表現:發熱,沒有惡寒,在臨床上溫病剛開始可以有輕微惡寒,持續時間比較短,惡寒的症狀也很輕。渴,溫病的渴是剛開始就有的,傷寒太陽病一般要入裡化熱傳到陽明或者少陽,才出現口渴,咽乾。

風溫病表現:脈寸尺部浮,脈應該是脈浮數,和脈浮緩,脈浮緊區別開來,有汗出,身重,有的時候身重也可以受溼,心神被擾,昏睡,肺氣被抑,鼻鼾。溫病不能用下法,如果用了下法,出現小便不利,眼球轉動不靈,小便失禁。溫病禁用火法,比如艾灸等火療,會出現皮膚髮黃,抽搐,如果再用了火燻,治療方法一錯再錯,就可能會導致死亡。

【臨床體會】之前碰到過一個病人,惡寒重發熱無汗咽痛,本來這個應該類似於大青龍湯證,結果人家去桑拿汗蒸(相當於火療),,後出現,大汗出頭痛,咽痛加重,口乾口苦,身重乏力,精神差這個就是誤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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