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居民出行管控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居民出行管控的通知

全局各单位: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仍非常严峻,病毒复杂且传播力极强,聚集性活动已成为重要的传播途径。为有效降低病毒传播风险,减少相互感染几率,坚决打赢防疫阻击战,根据地区指挥部《关于转发的通知》(大署疫指发〔2020〕109 号)文件精神,现就居民出行管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要通知各自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等亲属及其他共同居住生活的人员,疫情期间除购买生活物资、外出就医等极特殊情况,严禁随意外出。要配合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对于不配合检查,以隐蔽方式或强行冲卡出入小区,甚至辱骂、恐吓、殴打疫情防控人员、举报人员或提示人员的先行给予拘留处理。

二、禁止散布谣言、转发虚假信息,对编造或明知不实疫情信息而故意传播,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及时关注并相互转告地区、林业局防疫指挥部的公告、发布的信息和通知,带头遵守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坚决执行防疫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为全局人民和身边亲友作出良好示范。

四、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及家属不得隐瞒疫情相关信息,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本人出行路线、接触人群等与疫情相关的重要信息,凡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本人及家属必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由疫情防控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五、未参与防疫工作的单位要继续执行林业局防疫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延长放假时间,无需返岗上班,尽量采用视频会议、网络办公等形式工作。督促居家隔离职工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主动配合做好相关检查、追查与登记等工作。

六、各果蔬超市、药店等经营业户经营时间为:7:00—19:00。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的人员,必须携带《小区出入通行证》持证购买,并严格遵守测量体温和有序拉开安全距离的秩序,同时要按规定每户每二天外出一人购物生活必需品。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要定时消毒杀菌,销售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七、管控期间,实行“单位包职工、职工包家属”的包保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要求职工遵守“不出门、不聚餐、不集聚、不串门、戴口罩”等防疫有关规定。职工要严格约束家属(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等亲属及其他共同居住生活的人员)遵守有关规定,特别是对老人要进行防疫政策宣讲。对单位包职工不力的,由指挥部对单位负责人予以约谈;对职工包家属不力的,由单位对其批评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机关干部职工要发挥带头作用,既要管好自己的亲属,还要做好左邻右舍、单元及网格内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将疫情期间出行管控及有奖举报的有关规定宣传到位。

八、各单位要组织未参与防疫工作或居家隔离的职工,在家每天和同事或亲朋开展主厨、运动达人、摄影、诗歌、书法、朗诵、全民K歌等大赛和读书、观影(剧)交流心得等活动,通过微信、视频等形式调动职工全天候有事儿做,以排解时间、疏导心情。

九、督查组将进行全天巡查,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重视不够、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措施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停职问责,倒查责任。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擅离职守、弄虚作假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党员干部,一律问责追责。

图强林业局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居民出行管控的通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