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故意殺人案經上高縣人民檢察院審查移送宜春市人民檢察院管轄

2019年9月30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陳某在上高縣一賓館房間內,因感情引發的經濟糾紛與被害人郭某華髮生爭吵,後陳某用水果刀向被害人頸部、背部等多處連捅十餘刀殺害被害人,手段惡劣,情節嚴重。日前,該案經上高縣人民檢察院審查,其依法可能判處無期徒刑及以上刑罰,現移送宜春市人民檢察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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