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五莲公安」迅速行动!坚决打击非法捕猎

当前,

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的疫情形势依然严峻,

病毒源头直指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对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加工野生动物

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们将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五莲县公安局加大巡逻巡查力度,积极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相关督导检查。2月11日,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森林警察大队,对石场、松柏、潮河、许孟等9处养殖场环境卫生及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9处养殖场涉及牛蛙、蓝孔雀、鸵鸟、鸸鹋、火鸡、环颈雉等品种的养殖,要求各养殖户在疫情期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开展防控工作,确保安全度过疫情期。


案例一

1月3日,县局森林警察大队接群众匿名举报,有人在五莲县于里镇某村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经查:嫌疑人赵某于2019年12月28日,利用猎夹等猎捕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野兔1只,嫌疑人赵某被处没收猎获物及猎捕工具,并处行政罚款。

「日照五莲公安」迅速行动!坚决打击非法捕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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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月4日,县局森林警察大队经线索摸排,查处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经查,张某于去年9月份,在洪凝街道陆家庄子村其承包果园内山上非法猎捕环颈雉(三有保护动物)1只,未经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擅自饲养在家中至今,涉嫌非法捕猎,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

「日照五莲公安」迅速行动!坚决打击非法捕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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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2月9日,城北派出所接到一热心市民求助称,在洪凝街道热电厂附近一建筑工地内发现有只鸟被绿网挂住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该鸟救下带回所内,并联系了森林警察大队。接报后,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立即派员到达城北派出所接收该受伤鸟类,见该鸟精神不佳,便立即送至日照市野生动物救助站。经救助站工作人员介绍,该鸟学名为纵纹腹小鸮,俗称猫头鹰,鸱鸮科小鸮属,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该鸟生命体征平稳,救助站将待条件合适后将其放生。

「日照五莲公安」迅速行动!坚决打击非法捕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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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分每秒,每时每天,

都有不同的野生动物,

因一些人的特殊“需要”而被杀戮,

少数人味蕾的满足,

却让更多人处于危险之中。


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

保护野生动物,

保护生物多样性,

尊重生命,敬畏自然,

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坚决抵制非法捕猎野生动物,

杜绝对野生动物的非法食用。

让人类的小家幸福团圆,

让万物和大家和谐共生。

让舌尖上的疫情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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