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第一章工程造價管理及其基本制度

第二節工程造價管理的組織和內容

一、工程造價的基本內涵

1、工程造價管理

定義:綜合運用管理學、經濟學和工程技術方面的知識與技能,對工程造價進行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評價的過程

1.1、工程造價的宏觀管理

是指政府部門根據社會經濟發展需求,利用法律、經濟和行政等手段規範市場主體的價格行為、監控工程造價的系統活動

1.2、工程造價的微觀管理

是指工程參建主體根據工程計價依據和市場價格信息等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工程造價的系統活動

2、建設工程全面造價管理

定義;按照國際造價管理聯合會是指有效的利用專業知識與技術,對資源、成本、盈利和風險進行籌劃和控制

2.1、全壽命期造價管理

建設工程初始建造成本和建成後的日常使用成本之和,包括策劃決策、建設實施、運行維護及拆除回收等各階段費用

2.2、全過程造價管理

覆蓋工程策劃及建設實施各階段的造價管理

策劃階段的項目策劃、投資估算、項目經濟評價、項目融資方案分析

設計階段的限額設計、方案比選、概預算編制

招投標階段的標段劃分、發承包模式和合同形成的選擇、招標控制價或標底編制

施工階段的工程計量與結算、工程變更控制、索賠管理

竣工驗收階段的結算與決算等

2.3、全要素造價管理

核心是按照優先性原則,協調平衡工期、質量、安全、環保與成本之間的對立統一關係

2.4、全方位造價管理

不僅僅是建設單位或承包單位的任務,而應是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以及有關諮詢機構的共同任務

二、工程造價管理的組織系統

1、政府行政管理系統

1·1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造價管理機構的主要責任

組織制定工程造價管理有關法規、制度並組織貫徹實施

組織制定全國統一經濟定額和制定、修訂本部門經濟定額

監督指導全國統一經濟定額和本部門經濟定額的實施

制定和負責全國工程造價諮詢企業的資質標準入標準,並監督執行

制定全國工程造價管理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准入標準,並監督執行

1·2、國務院其他部門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包括水利、水電、電力、石油、石化、機械、冶金、鐵路、煤炭、建材、林業、有色、核工業、公路等行業和軍隊的造價管理機構

1·3省、自治區、直轄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主要職責是修編、解釋當地定額、收費標準和計價制度等。

2、企事業單位管理系統

企事業單位的工程造價管理屬微觀管理範疇

3、行業協會管理系統

是經建設部和民政部批准成立、代表我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全國性行業協會

全國與地方協會是平等、協商、互相扶持的關係,地方協會接收全國性協會的業務指導

三、工程造價管理的主要內容及原則

1、工程造價管理的主要內容

1·1、工程項目策劃階段

基於不同的投資方案進行經濟評價,作為工程項目決策的重要依據

1·2、工程設計階段

在限額設計、優化設計方案的基礎上編制和審核工程概算、施工圖預算

1·3工程發承包階段

進行招標策劃,編制和審核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或標的,確定投標報價及策略,直至確定承包合同價

1·4工程施工階段

進行工程計量及工程款支付管理,實施工程費用動態監控,處理工程變更和索賠

1·5工程竣工階段

編制和審核工程結算、竣工決算,處理工程保修費用等

2、工程造價管理的基本原則

2·1以設計階段為重點的全過程造價管理

2·2、主動控制與被動控制相結合

2·3、技術與經濟相結合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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