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线检察|检察官远程出庭支持公诉

2月13日,临沭县人民检察院利用远程视频办案系统,实现远程开庭,支持公诉一起挪用资金案件。

“疫”线检察|检察官远程出庭支持公诉


案情回顾:案中被告人李某名利用担任某销售公司陕西大区区域经理之便,挪用客户资金共计675555元归个人使用从事营利活动。

“疫”线检察|检察官远程出庭支持公诉


开庭审理期间,公诉人、法官、被告人、辩护人分别在检察院、法院、住所,实现“无接触”开庭。整个过程秩序井然,示证、质证规范有序,被告人、辩护人充分发表意见,法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李某名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整个庭审活动未受到空间距离和疫情防控的影响,达到了预期的庭审效果。


本次庭审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消除了出庭人员病毒感染的风险,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庭审效率,推动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司法工作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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