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物業”呼聲愈發高漲!為什麼物業這麼不受待見?你怎麼看?

鐵錘傳媒


我認為應該將物業由“一對一模式”改為“一對多模式”。完全取消物業,大家需要物業的時候找不到人了,又會民怨沸騰。將不同小區的物業合併成一個物業公司,同時服務多個小區,一方面可以增加物業公司的收入,一方面單個住主的物業費可以大幅度降低。合併會出現兩種必然局面:

第一,一大波服務水平低下,態度惡劣,收費高的物業公司將會被業主拋棄,關門倒閉,同時,一大波新的服務態度好,收費合理的物業公司出現,同時,物業公司內部單個員工的工作量可能會增加,工作會更加飽和。如果只增加工作量,不增加工資,這樣的物業公司其壽命也不會長久。工資並不是無限度增加,也不是無限度的壓縮物業公司員工的收入,而是與其工作量和服務態度掛鉤――工作量大且服務態度好的員工收入高。除此之外,國家應該鼓勵個人接單,這樣物業人員的供應就會指數上升,雖然服務水平參差不齊,再一波的大浪淘沙之後,物業人員也會需要持證上崗(儘管證件這東西真的很煩人,卡死了很多人的命運)。那些賦閒在家的人,偶爾通過外出賺一些收入補貼家用。通過這種方式,無論是對於個人、物業公司、國家稅收、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都是百利而無一害。

第二、改革過程中,勢必會遭遇頑固派的阻擋。現階段這些獲利者企圖通過強買強賣的形式(一個小區的業主選擇物業公司的範圍只有一個)建立起來的物業格局不是很好打破的,除非有人能夠衝破這僵局,但是,對於普通人,得不到國家的支持,很難實現這種利國利民的宏偉理想。

生活在繼續,且行且珍惜。


墨凡影視會


我認為應該取消物業,就拿我親身經歷的事情說吧,前段時間車停樓下,讓別人剮蹭了,為了找到肇事者,就去物業管理處調監控,管理員來了句:請把下年的物業費交了,不然不讓查,奶奶個腿的,你說我一直都是個遵紀守法的好業主,錢交了,讓辦個事情還來這麼多套路;


AL是姐的權利


我贊同取消物業,我們小區一直來沒有物業,自我管理很好,對面一里小區原來有物業公司,看到我們小區很好,也提出撤了,結果是現在也是沒有物業公司,也是非常好,安全,給老百姓減少了負擔,現在是各個街道辦事處都很負責任的,何必還要什麼物業公司,設置重複機構!不可取!


審山


物業,再過去叫什麼,管家。說到底也是個奴才。當然現在講究人人平等,我們不提人格侮辱。但至少物業應該明白,我給你發工資,你給我打工,你為我服務的,在這裡我就不用伺候兩個字了。

可是實際情況呢,物業完全把自己當做了小區的主人,把業主當做圈養的小豬一樣管理。

這種又給業主要錢,又可以騎在業主脖子上的好事誰不想幹?


正義的小噴


取消物業房子會跌價的。小區之前的物業以漲價未果,撤出小區,接著小區車輛被砸車庫裡的暖氣片被偷的都不剩了!遍地垃圾!很門上都被做記號了!幸好進來一個負責的物業公司!這次疫情物業配合社區一直在做各種工作,那天清掃和消毒,不支持取消物業!


薄荷香氣Any


物業其本身就沒意義,純屬瞎扯淡,自己買的房子什麼費都是自己交,憑什麼再給你們吃飯沒事幹物業人員?必須除了物業才符合民意!


光忙111186991


我所在小區800多戶,每家每年維修基金,垃圾費,車位費合計將近2000,物業每年能收1600000靠上,物業管理是街道辦直接任命,物業看大門的3個老人,辦公室8個人,都是街道辦事處的黨員,門衛那裡整天都有打麻將的,試問,這樣的物業叫物業嗎?


塵砂186420


物業沒有物業的樣子,整天囂張跋扈,自以為是,還有業主每年都要給他們發工資,每一個小區物業人員這麼多,所有的開銷都是從業主那裡取的,業主每一年都要多掏不少冤枉錢,還受物業的氣,保安有可能有人會說少不了,是,那他起碼要有學習法律法規知識,而且還有有武術格鬥技能,起碼要有特種兵的那樣,這樣遇到不法分子起碼能起到作用,普普通通的保安遇到歹徒基本上以一抵一都不行,自身都難保拿什麼能力保護居民,我們要的是實用價值而不是擺設


多曲人生


要求取消物業的人,基本上都是不想交物業費,或者拖欠物業費的人。這些人素質普遍較低,自私自利的心思嚴重。根本不必理睬,物業公司可將這些拖欠物業費的人訴訟至法院,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宜,100%勝訴!


老椰子糖


拿人錢財替人消災,這句話放在物業上就是笑話,我們看一下物業都有什麼費用呢?就是人工費,工具費,可能還有啊,我也不是行內人,為什麼多數開發商開發的小區都是自己搞得物業,因為一本萬利啊。不用成本投入啊。應該取消物業,物業也沒什麼技術含量,只不過就是找了一些大叔大媽掃衛生,應該把物業定位一個非盈利性服務公司,業主只負擔物業費用就行了,實報實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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