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出臺10項措施為經濟平穩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和省司法廳的工作部署,為認真貫徹落實省疫情防控指揮部第5號令,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近日,市司法局印發《關於積極應對疫情為企業復工復產和經濟社會平穩發展提供法律服務保障的10項措施》,為企業復工復產、共渡難關提供“點對點”法律支持和優質高效法律服務,助力我市經濟平穩發展。

  為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提供精準法律支撐

  統籌調度法律服務力量,全面掌握開復工企業清單,收集企業和勞動者法律問題,為具備開復工條件的企業,特別是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的企業和重大工程項目提供“點對點”服務。

  發佈業務辦理指南,公開各級各類公共法律服務平臺、機構電話、微信,加強12348熱線、實體平臺和服務機構熱線值守,做好政策宣傳和法律法規解讀,提供涉企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指引。

  開通疫情期間復工復產企業法律服務綠色通道,推動“不見面”“網上辦”,對企業運行法律問題迅速回應,及時介入,幫助企業依法解決矛盾糾紛。

  為經濟社會平穩發展提供優質法律服務

  排查化解涉疫情企業矛盾糾紛,各級人民調解組織積極參與勞務用工糾紛調處,發揮專業行業調解組織優勢,重點做好因交通管制、防疫誤工、醫療救治等引發的合同糾紛、勞資糾紛、醫患糾紛。

  實行公證服務電話預約,指定專人受理網站、微信公眾號和微信城市服務等網絡平臺業務,提供公證書郵寄延伸業務,積極為企業因疫情造成的商務勞務違約、搬遷封存物資和企業融資貸款辦理各類公證事項。

  對疫情防控期間,無法提供經濟困難證明的法律援助申請人,實行“容缺審批”,在其他材料齊全的情況下先行受理。對因疫情隔離、留觀不能及時到崗復工引發與企業勞務糾紛的農民工,特事特辦,快速受理。對醫務、軍人、警察和志願者等疫情防控一線家屬的法律服務需求,優先受理、優先辦理。

  對企業和勞動者的司法鑑定法律需求優先答詢,預約受理,對復產復工企業委託的司法鑑定優先受理。縮短鑑定意見出具時間,為司法機關依法快速審理企業復工復產過程中涉及的合同糾紛、勞動者權益保護等訴訟案件,提供公平公正的司法鑑定意見。

  引導企業通過仲裁解決涉及企業開復工矛盾糾紛,組織開展涉及疫情熱點法律問題研究,科學預判涉及疫情和有關防控措施的糾紛類型、爭議點,最大程度鼓勵交易,促進經濟活動儘快恢復正常。

  為企業和勞動者維權減負降低成本

  組織開展抗擊疫情公證公益行動,引導企業、消費者利用“公證雲”對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等不法行為自主取證,為保障企業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積極辦理電子存證公證。

  為企業復產復工減免法律服務收費,對確因疫情造成經濟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受疫情影響較嚴重的小微企業,適當緩繳費用,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為經濟社會平穩發展營造穩定、有序、公平的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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