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快审快判,枞阳县法院当庭宣判一起跨域利用疫情诈骗案件


依法快审快判,枞阳县法院当庭宣判一起跨域利用疫情诈骗案件

2月13日,枞阳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疫情期间假借销售防疫用品名义实施诈骗案件,当庭判处上海籍务工人员张某东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3日凌晨,居住枞阳县枞阳镇的在校女大学生王某在疫情期间通过闲鱼APP平台向一口罩卖家求购1万只医用口罩,该卖家无货可售,便推荐被告人张某东给王某。张某东在无任何货源的情况下,与王某通过微信聊天达成购买1万只医用口罩的交易,并承诺打款后可以在当日早上发货。王某遂通过微信转账1.5万元给张某东,张某东收款后即将该款用于归还债务和赌博,并将王某微信拉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他人求购医用口罩时隐瞒事实真相,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张某东具有前科,且在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实施诈骗,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张某东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退出赃款,并自愿认罪认罚,遂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态度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枞阳县政法机关立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该案经被害人王某报案后,从侦破、起诉到宣判仅用时六天,其中,枞阳县人民法院用时两天快审快判,充分彰显了政法机关严厉、精准打击犯罪,坚决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使命感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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