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多地出臺文旅行業“暖企”新政 共克時艱(之二)

  前言:針對新冠肺炎疫情對文旅行業造成的損失,我省文化和旅遊廳迅速行動,積極部署,向省文旅系統提出相關工作要求,指導協調多地出臺各項 “暖企”新政,共克時艱。連日來,成功創建首批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的修武縣、新縣、濟源市,以及鞏義、欒川、嵩縣、汝州、林州、淇縣、輝縣博愛、鄢陵、西峽等10家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創建單位,緊鑼密鼓出臺了具體的幫扶政策,助力景區、旅行社等旅遊企業應對當前經營困難,內容涵蓋金融支持、稅收減免、房租減免、社保費用緩繳、營銷費用獎補等多個方面。這些舉措既利於當前,又望眼長遠,提振企業遞信心的同時,也為市場恢復積極“備課”,是幫助旅遊企業度過危機的務實舉措。

鞏義市人民政府

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旅遊企業共渡難關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國家、省、鄭州市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支持旅遊企業發展,針對我市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33家旅遊企業(含備案景區、星級酒店、旅行社,以下簡稱“旅遊企業”),特制定以下支持意見:

  一、設立專項扶持資金。對疫情防控期間積極作為,疫情結束後大力拓展市場,成效顯著的旅遊企業,經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認定,給予相應的資金獎補。市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於穩定旅遊市場,支持旅遊企業發展。(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市財政局)

  二、做好企業復工保障。堅持多措並舉,幫助旅遊企業解決在復工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在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按照鄭州市統一調度,簡化復工復產相關流程,特事特辦,幫助企業復工復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三、減輕企業負擔。支持旅行社全力應對經營困難,向旅行社暫退部分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標準為現有交納數額的80%。暫退保證金可在2022年2月5日前交還。(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四、實施稅收減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遊企業,及時輔導落實好企業普惠性減稅等政策。對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納稅確有困難的,依法予以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五、穩定從業人員隊伍。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旅遊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33家旅遊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為6個月,緩繳期間免繳滯納金。旅遊企業對旅遊從業人員開展的在崗培訓、脫產培訓、崗位練兵等培訓,政府給予補貼,用於提升就業技能和職業轉換能力。(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稅務局)

  六、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對旅遊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額度,確保信貸規模不減,信貸利率不升,杜絕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到期還款困難的旅遊企業應予以展期或續貸。(責任單位:市金融證券中心)

  七、鼓勵加大營銷力度。支持景區和旅行社在疫情解除後開展各種形式的市場宣傳營銷活動,營銷活動經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認定效果良好的,給予一定補助。(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本意見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間,國家、省、鄭州市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020年 2月11日

欒川縣

關於積極應對疫情支持旅遊企業發展十項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 支持我縣旅遊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帶來的生產經營困難,促進我縣旅遊業健康有序發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對象

  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本地A級景區、星級飯店、精品民宿、旅行社(以下簡稱“旅遊企業”)。

  二、支持措施

  (一)強化財政資金支持。縣財政安排1500萬元旅遊發展引導資金列入2020年度預算,對奇境欒川品牌體系建設、旅遊企業品牌創建、宣傳營銷活動、鄉村旅遊發展、文旅產業融合等方面進行支持。進一步安排不低於5000萬元財政資金,用於重渡溝景區重渡溝—鴨石道路建設、九龍山溫泉度假區“三路一橋”建設、老君山景區外部道路提升等重點旅遊項目建設。並積極爭取上級各部門項目資金,在旅遊企業基礎設施建設、交通條件改善上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發改委、縣文廣旅局、縣交通局)

  (二)加大金融政策支持。積極協調金融機構為資金週轉困難的重點旅遊企業提供優惠利息貸款,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縣財政提供七天免息應急還貸週轉金支持;對有發展前景但暫時性困難的旅遊企業,不得盲目抽貸、壓貸、斷貸;貸款困難的中小旅遊企業由縣融資擔保公司提供擔保,擔保費率不得高於1%。(責任單位:縣金融局、縣銀保監組、縣財政局、縣文廣旅局)

  (三)實施稅收減免和緩繳。困難旅遊企業可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納稅人因疫情原因造成損失,符合困難性減免條件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在2020年12月31日前減徵、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條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增值稅留抵退稅。(責任單位:縣稅務局)

  (四)緩繳水電氣等費用。對旅遊企業生產經營所需水、電、氣供應,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受疫情影響的困難旅遊企業可申請水費、電費、天然氣費、有線電視費、垃圾處理費延期3個月繳納。(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市政園林局、縣科技工信局、國網欒川供電公司、豫廣網絡公司、縣自來水公司)

  (五)減輕企業負擔。旅行社企業可申請使用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最高不超過總額的80%。旅遊企業可申請緩繳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旅遊企業可申請住房公積金緩繳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責任單位:縣社保中心、縣住房公積金管理局)

  (六)降低企業房租。對租用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疫情停業期間可申請適當減免房租;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社會各類企業業主(房東)與租戶協商減免租金。(責任單位:縣國資委、縣住建局)

  (七)支持企業不裁員。對不裁員或裁員率低於4.5%的參保旅遊企業(未列入嚴重失信企業名單),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政府通過就業補助資金、職業技能提升資金支持旅遊企業對職工開展技能培訓,確保旅遊企業職工穩定就業。(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社保中心)

  (八)積極爭取資金支持。加大市級以上對旅遊企業的優惠信貸、扶持政策、補助資金的爭取力度,最大限度給予企業支持。(責任單位:縣科技工信局、縣財政局、縣文廣旅局、縣金融局)

  (九)推進旅遊業用地改革。破解旅遊用地瓶頸,制定旅遊業用地專項政策,探索旅遊業用地點狀供地機制。(縣自然資源局、縣林業局)

  (十)建立企業應對疫情復工復產幫扶機制。協調指導旅遊企業復工復產,深入推進“放管服”工作,簡化企業審批流程,根據需要派出專職服務員,及時協調解決旅遊企業復工復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三、申報程序

  各旅遊企業可以直接向縣文廣旅局提出書面申請,也可以向所屬行業協會提交書面申請,由行業協會彙總報縣文廣旅局,經文廣旅局備案審核後,由各責任單位審批執行。

  四、有效時限

  本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間,中央、省、市出臺相關支持政策的,企業可擇優選擇,但不重複享受。各責任單位根據本措施制定操作細則並負責解釋。

  2020年2月11日

嵩縣旅遊工作領導小組

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文旅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

  縣直有關單位,各鄉鎮: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減輕疫情對文旅企業生產經營造成的影響,幫助我縣文旅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實現可持續健康發展,特制訂以下工作措施。

  一、支持對象

  全縣受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文化和旅遊中小微企業(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門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二、支持措施

  1.確保小微企業信貸餘額不下降。各銀行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信貸餘額不低於2019年同期餘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責任單位:縣工信局

  2.鼓勵金融機構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務。組織金融機構通過走訪、線上顧問、遠程服務等形式,對文旅小微、無貸企業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進行顧問服務,逐戶瞭解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及金融服務需求,實現企業需求與金融供給的精準匹配和高效轉化。

  責任單位:縣工信局

  3.鼓勵旅遊景區和旅遊項目建設。經批准新開發投資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旅遊景區或旅遊項目,以出讓方式獲得的土地,其土地出讓金地方留成部分等額的資金,以適當項目資金形式,支持該景區或旅遊項目的基礎設施建設;縣政府為項目投資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協助解決項目建設及經營期間所遇到的問題與困難,負責協調有關部門辦理各種審批手續,並保證項目單位在投資前期的報建、報批、辦證等一切費用按法定最低標準收取,能免則免。

  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自然資源局、縣文廣旅局、縣住建局、縣林業局、縣生態環境局、相關鄉鎮

  4.繼續鼓勵農家賓館及精品民宿建設。一是貼息貸款。按照獎補扶持原則,改建、新建的精品民宿投資方可通過信用社和郵政儲蓄銀行,申請小額貼息貸款,政府協調每戶貸款1-10萬元,貼息1-3年;新建精品民宿,待主體完工後,縣政府予以協調貼息貸款1-3年,按照《河南省鄉村旅遊經營單位等級評定和管理規範》標準,按照二星級設計建設的,貼息貸款額度為20萬元,按照三星級設計建設的,貼息貸款額度為30萬元,按照四星級設計建設的,貼息貸款額度為40萬元。改建精品民宿,按照投資額,給予協調一定比例的貼息貸款1-3年。二是用地支持。農村集體組織可以依法使用建設用地自辦或以土地使用入股、聯營等方式與企業、個人共同投資精品民宿。異地搬遷後的宅基地在收歸集體所有的前提下,可以用來發展精品民宿。鼓勵利用村莊整治、宅基地整理等節約的建設用地和荒地、廢棄地發展精品民宿。新規劃建設的精品民宿,在符合土地利用發展規劃的前提下,佔地面積要力爭規劃在半畝以上,精品民宿詳細發展規劃通過縣級評審後,解決建設用地指標問題,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區域內新規劃精品民宿的建設監督,確保按照規劃進行建設和經營。非本村戶籍人員以出讓形式獲得土地建設精品民宿的,其土地出讓金的地方留成部分,全額用於支持當地農家賓館的基礎設施建設。

  責任單位:縣工信局、縣文廣旅局、相關鄉鎮

  5.旅遊商品開發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技術開發費,允許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在法律法規許可的範圍內最大限度的扣除。

  責任單位:縣工信局、縣文廣旅局、相關鄉鎮

  6.針對疫情過後可能出現的出遊高峰提前分析預判,做好政策儲備。根據市場變化積極調整管理模式,認真落實原來制定的扶持政策,鼓勵文旅企業加強產品創新、引領文旅融合、提升服務品質、創新市場發展、強化員工培訓,幫助企業走出疫情影響,激發文旅市場活力。

  責任單位:縣文廣旅局、相關鄉鎮

  7.本措施執行期暫定為自政策發佈之日起的三個月內。中央、省、市出臺的相關支持政策,嵩縣遵照執行。

  8.本措施由縣文廣旅局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嵩縣旅遊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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