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打電話到青島市嶗山區防疫中心和社區,舉報說武術愛好者田野來自武漢,之後還打電話到派出所對其進行舉報。
或許你不知道田野是誰,不知道田野得罪誰了,但不管他是誰,他是怎樣的一個人,玩君都覺著此舉非常過分。
越界之處有二:一曰無法,二曰無天!
第一:疫情如天大。
所有人都在為新冠病毒揪心和忙碌,社區工作人員和派出所的警察幾乎處於無休模式,本來就已經非常忙碌了,你們還這樣胡亂舉報,不是佔用公職人員的時間和精力,浪費國家的財力和人力嗎?
第二:不實舉報就是違法。
這種舉報實屬惡意誹謗,已經不再是把田野騙到外地“拍戲”那種惡作劇了。這次的舉報是向國家機關進行舉報,而且並非據實舉報,情節嚴重的情況下,會構成誣陷誹謗罪。
誣陷誹謗罪的構成有兩個基本要素:捏造事實、主觀故意。通常是指舉報人為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惜顛倒是非,捏造事實,向有關部門反映不實的內容和不存在的問題。
構成誣告陷害罪,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
雖然很多人對田野的一些做法看不慣,但無論基於人性,基於道義,還是基於法律,都還請注意分寸,三思而後行,切勿越界,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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