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公司要求休年假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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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

疫情面前需要齊心合力,共渡難關。

公司的壓力不比個人小,如果公司倒閉了,一句話,覆巢之下豈有完卵。

公司和個人要做好溝通,知道彼此的難處,也更需要國家和政府的幫助。


寬一


我認為,在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特定時期,公司要求休年假是合理的。

一、根據2007年國務院頒佈《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國務院令第514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佈《帶薪年休假條例實施辦法》等法規,單位對帶薪年假的休假安排,應當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為妥善處理企業復工前後與勞動者的關係,2020年2月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聯合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對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可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因此,公司的決定有法可依。

二、目前,有些地方的抗疫形勢還很嚴峻,所在地政府根據抗疫需要,要求單位(企業)延後上班和開工(復工)。有些職工也因種種原因,想推後上班和開工(復工)的日期。公司這樣安排,既執行了政府抗疫工作的規定要求,又滿足了一些職工的自身需求,還為企業在疫情過後迅速恢復生產,有效彌補因疫情造成的經濟損失,提高經營效益,實現年度管理目標提供了時間,奠定了基礎。

三、對相關法規中"考慮職工本人意願“和“可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等要求,有些公司或許做得不夠完美,但我認為,非常之時,必有非常措施,大災之年,有情可原。作為職工,面對此次疫情,應該有更高的政治覺悟、行動自覺和公民素養,萬眾一心,奉獻自我,為奪取抗疫工作的全面勝利貢獻力量。待到"山花爛漫時",定在叢中笑!


至善成仁


產生勞動糾紛的,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爭議案件向法院提起訴訟之前必須先申請仲裁。


頸肩腰腿痛李醫生


多省份的企業將開始復工,而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肆虐,若職工因此不能按期到崗,或企業不能開工生產,該怎麼安排?

2月7日,人社部等部門發文明確,上述情況下,如企業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應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

人社部還指出,如果企業符合復工規定,而職工經勸導不復工,或以其他非正當理由拒絕返崗的,企業可依法予以處理。

不能按期到崗,可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國內多省份已陸續延遲了企業復工時間,多數規定2月9日前不得復工。距離開工日僅剩3天,可以預見的是,許多職工依然無法按期到崗,或企業無法按期開工生產。

針對這一問題,人社部等部門2月7日聯合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疫情期間的勞動關係。

《意見》提出,職工因疫情不能按期到崗,或企業因疫情不能開工生產的,企業應主動與職工溝通,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務。

企業如果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則要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

《意見》提出特殊時期要“共克時艱”,企業工會積極動員職工與企業同舟共濟,在兼顧企業和勞動者雙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幫助企業儘可能減少受疫情影響帶來的損失。

用完各類假期仍不能復工的,按規定支付工資

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如果職工“用完”了各類休假還是不能正常上班,該怎麼辦?

《意見》明確,這種情況下,企業可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一般為一個月)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一般為一倍工資);而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則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不過,部分如餐飲、旅遊等行業的企業,可能受疫情影響而陷入生產經營困難。對此,《意見》提出,鼓勵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企業可以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延期支付,以減輕企業的資金週轉壓力。

對於因隔離而無法工作的職工,《意見》要求企業要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後,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企業要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

此外,對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企業應先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非正當理由拒絕返崗的,企業依法予以處理

《意見》明確,在疫情防控期間,鼓勵符合規定的復工企業實施靈活用工措施,與職工協商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可採取錯時上下班、彈性上下班等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明確,如果企業符合復工的相關要求,可積極動員職工返崗;如果職工不願意復工,企業工會應及時主動勸導職工及時返崗,“對經勸導無效或以其他非正當理由拒絕返崗的,指導企業依法予以處理”。

針對要承擔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務而需要緊急加班的企業,《意見》要求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前提下,指導企業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應對緊急生產任務,依法不受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

《意見》還要求,在此期間,職工受疫情措施影響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


初心正能量


很高興能回答你這個問題,我在以下視頻做了詳細解答,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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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有金


且聽老夫一言!勝讀十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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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木木講一些事一些情


肯定合理的 天災人禍是無法避免的 況且這樣至少能保證你是有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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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吃的小朱


如果公司讓休年假就休息吧,目前也沒有什麼太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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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不胖的宇哥


希望走法律途徑來保證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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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大咧咧的老二


當然合理的了!國難的時候,不讓你上班,還給你錢掙,年休很正常的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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