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专用于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灾害的救灾、救济等款物挪作他用,情节严重,可能涉嫌哪些犯罪?


将专用于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灾害的救灾、救济等款物挪作他用,情节严重,可能涉嫌哪些犯罪?

答:可能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挪用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救灾、优抚、救济等款物,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的规定,以挪用特定款物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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