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吏的“合法傷害權

明朝之名相張居正曾說:人們怕那些吏,一定要賄賂那些吏,並不是指望從他們手裡撈點好處,而是怕他們禍害自己。因為他們這些官吏不論大小,都是身懷利器,具有“合法傷害權”。因此也就有了財路,向前看了。

合法地禍害別人的能力,乃是官吏們的看家本領。這是一門真正的藝術,種種資源和財富正要據此分肥並重新調整,這就是所謂官吏們的“身懷利器”, 利器在手, 殺人就會是一念之間, 誰能不懼!

古代官吏的“合法傷害權

張相國舉出的範例如下。明朝軍隊將校升官,論功行賞,取決於首級。一顆一級,規定得清清楚楚。有個兵部(國防部)的小吏,故意把報告上的一字洗去,再填上一字,然後拿著報告讓兵部的官員看,說字有塗改,按規定必須嚴查。等到將校們的賄賂上來了,這位吏又說,字雖然有塗改,仔細檢查貼黃,發現原是一字,並無作弊。於是兵部官員也就不再追究。張居正據此得出:將校們是升是降,權力全在這個小吏的手裡,你不賄賂他行嗎?

好比美國人面對伊拉克。美國有巡航導彈,能夠隨心所欲地炸人家的總統府或任何找得到的地方。你隨時隨地可以打人家,人家卻打不著你。這正是“利器”的妙用。掌握了這樣的利器,誰還敢惹你生氣?你又怎麼能不牛氣沖天?中國民間有句老話,叫做“身懷利器,殺心自起”。在如此實力懸殊的戰爭中,自己最多不過蹭破點皮,俘獲的卻是眾多的金銀玉帛,這樣的仗自然就特別愛打,也特別能打。官吏們要頂住多打幾仗的誘惑,很有必要定力過人。

古代官吏的“合法傷害權

中國古代的史書上經常出現一個字:“賕”。《辭海》上的解釋是賄賂。其實無須解釋,大家一看便知道這個字是什麼意思,以貝相求,不就是權錢交易嗎?

揮動傷人的利器需要使用者心存惡意,這就需要克服良心的障礙。“賕”則替人免除了這些麻煩。只要你手中有了權,它就會主動找上門來,甜蜜蜜地膩上你,叫你在絕對不好意思翻臉的情境中繳械投降,放下武器,跟他們變成一撥的,團結起來一致對外。你無須任何惡意,甚至相反,拒絕這種賕,倒需要幾分惡意,需要翻臉不認人的勇氣和愣勁。因為賕通常是通過親戚朋友的路子找上門來的。你不僅要翻臉不認謙恭熱心的送禮人,還要翻臉不認你的親戚朋友。

古代官吏的“合法傷害權


於是,貪贓枉法的成本又進一步降低了,拒絕賄賂的成本則進一步提高了。良心的障礙和禮節的訓練在此全面倒戈,反對他們本來應該維護的東西。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大多數人恐怕只有嘆一口氣,然後甜蜜蜜地,無可奈何地,半推半就地倒在美人的懷抱裡。又一位清官從此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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