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要求隔離、打牌賭博、強衝卡點......咸寧警方通報一批違法案例

在全市上下一心共同抗擊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關鍵時期,仍有少部分人不配合防疫工作。9日和10日,咸寧警方通報一批違法案例。


1.刑事案件


2月6日,春節前武漢返鄉人員、赤壁市蒲圻陸水社區水泥小區居民張某豪(男,23歲)確診感染新冠病毒。確診前,張某豪明知自己已有發熱、乏力、頭痛等感染新冠肺炎的症狀,仍未按要求自我隔離,並在城區公共場所活動。目前,此案已立案偵查。

2月7日17時許,咸安區旗鼓村卡點工作人員楊某盛根據規定,未對外出的饒某軍、馬某傑放行,饒某軍辱罵工作人員,雙方發生口角、打鬥,楊某盛胸腹部被聞訊趕到的馬某豪(男,17歲,山西省晉城市人)蹬了一腳後,肋骨骨折。鹹安公安分局依法對涉嫌妨害公務罪的馬某豪刑事拘留。


2.賭博行政案件


2月7日20時許,通山蔡某威、蔡某兵等4人在大路鄉東坑村賭博,通山縣公安局依法對4人各處以行政拘留4日。

2月8日13時許,通城石南鎮花亭村民吳某、黎某恩、李某珍、黎某明、吳某蘭等8人在一起賭博,通城縣公安局依法對吳某等8人各處以行政拘留5日。

2月8日16時許,通城廖某仁、金某月等4人在沙堆鎮李某霞家賭博,通城縣公安局依法對李某霞處以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500元,對其餘4人各處行政拘留5日。

2月8日19時許,鹹安劉某平、曹某旺等4人在白沙村三組歐陽某雲家賭博,鹹安公安分局依法對歐陽某雲處以行政拘留10日,對其餘4人作出行政處罰。

2月9日13時許,胡某林、胡某和等4人在北港鎮貫青村五組劉家屋場打麻將賭博,通城縣公安局依法對4人各處以行政拘留5日。

2月9日13時許,通城縣馬港鎮潭下村劉某霞、畢某亮、畢某堂、熊某滿等8人,沒戴口罩聚集在一起打牌賭博,通城縣公安局依法對8人各處以行政拘留5日。

2月9日13時許,通城劉某員、王某來等四人在雋水鎮油坊村十七組劉某員家中賭博,通城縣公安局依法對劉某員處以行政拘留7日,對其餘3人處以行政拘留5日。

2月9日14時許,赤壁市新店鎮大湖嶺村七組李某鵬、但某平、但某兵、周某華等12人互相邀約,來到但某清經營的麻將館賭博。赤壁市公安局依法對但某清行政拘留10日、罰款1900元,對其餘12人分別作出行政處罰。


3.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命令、決定行政案件


2月8日15時許,鹹安丁某祥在沒有通行證的情況下,不聽工作人員指揮,駕駛已報廢的摩托車強行通過防疫卡點。鹹安公安分局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7日。

2月8日14時許,周某柏在經過金桂路與銀泉大道十字路口防疫卡點時強行衝卡,鹹安公安分局依法對其行政拘留5日。

2月8日13時許,通山夏某洲騎車強行衝過大路鄉山口村防疫卡點,通山縣公安局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

2月8日16時許,嘉魚陳某涵途經老稅務局防疫卡點時,不聽勸阻,將工作人員趙某手機摔壞、手臂抓傷。嘉魚縣公安局依法對陳某涵處以行政拘留5日。

2月9日17時許,通山夏某慶、夏某煜在大路鄉焦夏村五組路口處未戴口罩出門,不聽勸阻並辱罵工作人員。通山縣公安局依法對夏某慶處以行政拘留7日,對夏某煜處以行政拘留5日。

2月8日22時許,通山郭某彬在縣迎賓大道路口隔離卡點處拒絕佩戴口罩,並駕車強行衝過卡點隔離裝置。通山縣公安局依法對郭某彬處以行政拘留10日。

2月9日11時許,孫某武在高鐵嶺鎮陸水村四組崇林灣自己家門口不戴口罩,不僅不聽勸導,反而在村黨員工作群中發佈不當言論。15時許,高鐵嶺派出所民警依法對其傳喚時,孫某武當面辱罵、威脅村幹部。嘉魚縣公安局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

通訊員:張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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