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6 ·法規」河北:隱瞞情況、拒絕檢疫、逃避隔離…列入社會信用黑名單

2月9日,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對錶決通過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進行宣講解讀。

“在疫情防控關鍵時期,專門加開一次人大常委會會議,發揮人大職能,依法作出決定,是一項緊急立法,是依法防控疫情的生動實踐。”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周英表示,非常之時,立非常之法,當前依法科學有序防控至關重要,決定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主動回應政府部門和基層單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急需的法治需求,為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應急、及時、有效的法治支撐。

“在特殊時期的特別規定,依法支持並授權政府採取必需的臨時性應急管理措施。”省人大常委會科教文衛工委主任楊金深介紹,決定規定縣級以上政府依法在醫療救治、防疫管理、隔離觀察、交通運輸、社區管理等方面,根據需要制定和採取臨時性應急行政管理措施,這將為政府落實最嚴格的防控提供強有力的法治支撐。

在我省迎來人員返崗返工和學生返校前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進入關鍵期。“聚焦防控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決定在防控‘三返’方面作出明確規定。”省人大常委會監察司法工委主任王大為表示,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根據預防、控制預案強化健康監測、交通組織、生活安排等疫情防控措施,科學合理有序安排企事業單位返崗返工和學生返校。確保“三返”前後防控措施落小、落細、落實,平穩安全度過。

在疫情防控中,個別患者故意隱瞞病情病史,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很大被動。楊金深介紹,針對個人隱瞞情況、拒絕接受檢疫、逃避隔離醫學觀察等行為,除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外,還將列入社會信用“黑名單”。此外,決定還對個人提出相應要求,比如規定個人進入公共場所應當佩戴口罩、配合健康監測等防控管理,不造謠、不傳謠等。

決定還明確,縣級以上人大常委會必要時可以作出相關決定決議,並通過聽取專項工作報告等方式,依法加強對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督。

編審/底巖 監製/任燕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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