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股份:延長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期限

中國網地產訊 2月10日,世茂股份發佈公告稱,公司將延長《財通基金-上海銀行-富春定增696號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公告顯示,2016年1月26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全資子公司參 與認購資產管理計劃份額的議案》。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茂沁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於2016年3月與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銀行簽署《財通基金-上海銀行-富春定增696號資產管理計劃》,主要投資於定向增發股票(即非公開發行股票)等。

茂沁投資作為資產委託人出資10,000萬元認購資管計劃B類份額,在合同終止日2017年9月13日到期,足額分配A類資產管理計劃份額的收益、 投資本金和相關稅費後向B類資產管理計劃份額分配剩餘收益。

上海證券交易所於2017年5月27日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 2 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致使本計劃無法於原合同到期日前終止。為此2017年8月22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全資子公司參與認 購資產管理計劃份額及申請延長投資期限的議案》,同意新增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惠沁投 資管理有限公司出資不超過20,000萬元承接本計劃原A類份額, 並延長本計劃的投資期限至2020年2月8日止。2017年10月12日,茂沁投資贖回投資款4,300 萬元;2017年11月13日,惠沁投資贖回投資款1,700萬元。

本次申請延長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期限事項在保證生產經營所需資金正常使用的情況下,使用自有資金投資資產管理計劃產品,對公司生產經營無重大影響,有利於提高閒置資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週轉需求,進一步提高公司整體收益, 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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