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食野生動物專家:水產養殖品種無傳播病毒根據,更不是野味

2月8日,針對風口浪尖上的野生動物,新華社再度發文,直接指出全面禁食,一刀切的爭議大。

(下面為原文)


疫情當前,追本溯源,人們又一次把目光聚焦到蝙蝠等野生動物身上。據相關科研結果,新型冠狀病毒可能來源於蝙蝠。


從一些人的餐桌美味到人人喊打,許多人提出應立法禁止食用野生動物。記者為此採訪了業內專家和部分野生動物養殖戶等。

  

吃蝙蝠誰來管?


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禁止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我國有國家一級保護陸生野生動物98種、國家二級保護陸生野生動物308種,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1591種以及昆蟲120屬所有種等都納入保護範圍,禁止包括食用在內的上述所有行為。


但是,包括蝙蝠、鼠類、鴉類等約1000種陸生脊椎野生動物未列入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範圍。


“動物防疫法中對動物防疫的範圍規定,針對的是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合法捕獲的其他動物。”北京林業大學生態法研究中心主任楊朝霞說,雖然蝙蝠在野生動物保護法中是“自由之身”,在動物防疫法中卻處於模糊地帶。由於缺乏相應的檢疫規程等因素,實際操作中根本無法實施檢疫。


蝙蝠,或許還真是監管的真空地帶。


除了蝙蝠,穿山甲、果子狸、蛇等都曾是一些食客餐桌上出現的“野味”。


專家表示,很多野生動物中都存在大量病毒、細菌、寄生蟲等有可能危及人類健康的隱患。濫食野生動物不僅可能對人體造成危害,而且會對野生動物資源和整個生態環境造成極大破壞,從而引起整個生物鏈的崩潰。


吃人工養殖的野生動物安全不安全?


“野生動物”這一概念,不僅指自然狀態下的野生動物,還包括人工繁育的除家畜家禽之外的所有動物。因此,同樣是一種動物,如果捕食自然野生狀態下的就可能觸犯法律,但如果是人工養殖的則沒有問題。


例如,自然生境中的梅花鹿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獵捕會受到法律嚴懲。但由於人工繁育技術成熟,在一些地方,人工養殖梅花鹿已成為作為藥用、食材等的新產業。


在廣西靈山縣,養殖眼鏡蛇和滑鼠蛇已成為當地農戶脫貧致富的重要產業。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蛇類養殖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廣西蛇類研究會副會長馮德進說,靈山縣約8000戶農戶養蛇,之前這些農戶90%都是貧困戶,通過養蛇陸續脫貧了。2019年全縣共養殖420萬條蛇,全部集中到廣東佛山蛇類批發市場銷售,養殖的蛇類多數時候是賺錢的。


黑龍江拜泉縣梅花鹿養殖大戶楊樹林介紹說,他家一年養殖梅花鹿200只左右。不僅交易鹿茸、鹿種,一部分鹿還供應到廣東。“養梅花鹿省人力、吃得少、價格穩定,一頭鹿每年至少掙三四千塊錢。”他說。


據統計,我國以供應食品、毛皮、藥用原料、科研試材為目的人工繁育野生動物種類約100種,養殖企業及養殖戶約50萬家(戶),從業人員超過100萬人,年產值約500億元。


但人工養殖的“野生動物”,仍面臨檢疫等現實問題。馮德進說,蛇是後來發展起來的產業,當地沒有檢疫部門受理,更沒有檢疫標準,發不了檢疫合格證。他還透露,進入市場的大部分野生動物也都沒有檢疫標準,如竹鼠等。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動物疫病防控是農業農村部門的職責。但由於野生動物種類繁多,情況複雜,防疫檢疫目前在實際操作中很難監管到位。


檢疫缺失的現實下,的確很難說,用人工養殖的“野生動物”是安全的。


全面禁食野生動物是否可行?


為阻斷可能的傳染源和傳播途徑,疫情暴發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聯合發佈公告,至全國疫情解除期間,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一些科學家也聯名呼籲儘快修改完善立法,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


不過,市場上仍然有不同聲音,認為沒必要“一刀切”。楊朝霞表示,野生動物保護法應樹立公共衛生安全的立法理念,建議在擴大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和“三有”動物範圍的同時,明確禁食蝙蝠這類有證據證明極有可能有食用風險的野生動物。動物檢疫法也應填補漏洞,不管是合法還是非法捕獲的動物,只要在市面上出售,都要進行檢疫。

 

但是他並不建議全部取締人工飼養野生動物這一產業。“法律是一種利益平衡,為保護一種利益損失另一種利益,在沒有做好平衡的情況下會引發新的問題。”他說。


貴州省野生動物和森林植物管理站站長冉景丞表示,人工飼養的梅花鹿、鴕鳥等不應該歸入對野生動物的管理範圍。只要養殖技術成熟、檢疫標準完善,它們完全可以當作家禽家畜飼養,滿足市場需求。


馮德進認為,發展野生動物養殖是一些地方脫貧致富的重要產業,希望能夠進一步完善監管檢疫,實現規範管理,讓產業更好發展。


一些業內人士建議,國家應評估出臺養殖技術成熟、適合人工飼養的動物名單,規範檢疫標準,允許這類物種進入市場,做到合法來源可追溯。同時,不是合法來源的,尤其是盜獵盜捕,要堅決打擊。


但也有人認為,只有從立法層面全面禁食野生動物,才能堵住非法盜獵盜捕進入市場的漏洞,這是關係14億人生命健康安全的大局。


目前,人工養殖的野生動物產業,何去何從仍未有定數。


而政府打擊野生動物的問題,泥鰍、牛蛙、甲魚等多種水產品無辜躺槍,《農財寶典》也就此採訪行業資深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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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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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水產研究所研究員白俊傑:


1.將野生動物的概念擴大化不合適,像牛蛙是國外引進的品種,在國內已馴化養殖了幾十代,不能認為還是野生動物。


2.可大力推廣已審定的水產良種。


3.加強苗種和養殖品種的檢疫工作。


珠江水產研究所前研究員林文輝:


現在是關閉所有公共場所。任何與民生必需品無關的公共場所都儘可能關閉。這些生物雖然與病毒無關,但也不是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只能為大家犧牲小家了。即使不關閉,誰還會在這個時候去水產品交易市場買牛蛙、泥鰍、甲魚?


中國人的傳統習俗是“豬糧安天下”,水產品歷來當“奢侈品”消費,國家目前也只能儘量保證日常生活了。在這種大環境下,餐飲業是無法經營的,等到疫情解除,相信政府會有比較客觀合理的政策出臺——要麼肯定列表(哪些動物可以消費,列表中沒有列出的都不能消費)、要麼否定列表(哪些動物不能消費,列表中沒有列出的都可以消費)。


情急之下,快刀暫亂麻,先關閉與民生必需品無關的交易場所,避免人群聚集,是不得已的手段。但相信,疫情過後,會理順的。按照“野生動物”的定義,陽澄湖大閘蟹也是野生動物,你說政府會禁止交易和消費嗎?

沒有任何證據說明水產養殖動物能夠傳播新冠病毒!

在當前如此嚴峻的防控疫情形勢下,禁止野生動物市場交易,是人們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有關部門在發佈此類公告時,至少兩個問題是需要明確界定和寫明白的,否則,是很容易導致相關業者迷惑,甚至引起社會不安定的。

首先,需要在公告中明確界定所指的野生動物的範圍,而且最好是根據“野生動物”科學定義的基礎上給予界定其範圍。如在國際上對野生動物的定義通常是:非人工飼養而生活在自然環境下的各種動物。又如在學術界對野生動物的定義通常是:凡在天然自由生活狀態下,或者來源於天然自由生活狀態下的動物,雖然經過短期馴養,但是還沒有產生進化變異的各種動物。其次,需要在公告中,對野生動物列出明確的種類目錄清單。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按照上述學術界對野生動物的通常定義,可能所有的水產養殖動物均可能被判為“野生”的了。面對不明來路的中華鱉,人們也無法判定究竟是家養中華鱉還是野生中華鱉的。我們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將部分水產動物均判定為野生動物而禁止販賣等生產活動的話,是一定會對我國的水產養殖產業造成難以預料的嚴重衝擊的。

綜上所述,我們沒有任何證據說明水產養殖動物能夠傳播新型冠狀病毒,在這次疫情防控過程中,水產品多次“躺槍”對於水產養殖業者而言是很無辜的,也是不利於我國的水產養殖業順利發展的。藉此機會,鄭重地建議廣大的水產品消費者,要更加科學而理性地看待各種養殖動物與各種疫病之間的相互關係。例如我們不能因為發生了禽流感,而永遠拒絕吃衛生的雞、鴨等肉製品或者不繼續養殖雞和鴨吧?我們也不能因為發生了口蹄疫,而始終拒絕吃衛生的牛、羊等肉製品或者不繼續養殖牛和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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