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琳督导调研乡镇、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石琳督导调研乡镇、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2月6日至7日,县委书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组长石琳先后深入洮阳镇部分社区、超市,衙下集镇部分村级疫情防控检测点,对一线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调研。

石琳督导调研乡镇、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调研中,石琳先后深入城区各小区,衙下集镇联合村、红宇村、刘家庙村检测点,以及尕鹿梁县级检测点,认真查阅了车辆、人员信息登记台账资料,对各小区“网格长”责任制落实情况,各检测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值班人员值守、防护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石琳督导调研乡镇、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石琳指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是宣传动员群众不出门,待在家中是最好的防控措施,也是解决口罩紧缺的有效方法;各乡镇要切实把检测点作用发挥出来,要在做好信息登记的基础上,把精力放在劝导无事群众不外出、闲散群众不聚集上,不能让检测点成为当摆设、做样子、谝闲传的场所;各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副科级包片干部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主动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问题,提升群众自我防护和群防群控意识,切实织密、织牢群防群控阻击网。

石琳督导调研乡镇、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石琳要求,要严格控制村(居)民出行。全县村(组)与村(组)之间,小区与小区之间,小区楼栋之间不得互相串门,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小区住户每两天只安排一人外出采购生活用品和物资,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传播感染风险。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外出。

石琳督导调研乡镇、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要加强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发挥好县供销联盟和超市作用,对大中型小区通过小包装、二维码方式开展生活物资配送,对人员较少的小区要推行代购服务,由网格管理单位防控人员帮助就近联系超市、商铺和药店,采用群众居家下单、商家线下配送的方式解决群众生活物资采购难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外出。

全县所有单位、企业、社团、商业(除街道、社区、小区便利店、超市、水果蔬菜店、药店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营业场所外),未经报备许可,不得早于2月9日24:00前营业复工,已审批的各类场所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消杀,工作人员和出入人员必须测体温、戴口罩。

全县所有村(社区)及各类单位必须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落实往来人员登记、测温、消毒等各项措施,严禁外来车辆(除物资保障、公务活动、医疗救护和国省干道必须的物资供应过境车辆)和人员进入。严格按照三级网格管理要求,合理配齐防控人员,切实加强防护措施,根据检查需求全面落实各类防疫物资保障。对拒不服从检查检疫和寻衅滋事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参与寻衅滋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

石琳督导调研乡镇、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所有外来人员必须主动到村(组)、社区和单位按要求报备,并按要求自觉居家隔离14天,或按要求到集中留观点隔离。居家留观人员留观期间一律不得外出,必须做到分居分餐,每天都要定期测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或单位报告。

全面加强出租屋外来人员排查摸底工作,所有房屋中介机构及出租房房东一律暂停出租业务。出租房房东必须做好县外返回人员劝阻工作。对已租住的租户,房东要主动如实报告承租人入住情况。对隐瞒出租、入住情况和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石琳督导调研乡镇、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记者|文 军

编审|谭明强

总编|边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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