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用防护口罩置换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青山街道办,莲花生态办,农垦、森工、监狱(所)、部队农副业基地,中省市直各单位:

当前,我市抗击疫情正处于关键时期,为保障医护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医疗“火线”和“一线”防护用品需求,缓解全市医用防护口罩库存紧张局面,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建议我市居民用医用防护口罩(符合医用N95标准口罩,下同)置换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为科学有效使用防护用品,公职人员不得佩戴N95医用防护口罩。置换口罩活动率先在中省市直各单位和各乡镇开展。各单位现有的医用防护口罩及自行购买未到位的医用防护口罩,要全部登记造册,移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按照1:5的比例进行置换(1只医用防护口罩置换5只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下同)。同时,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口罩置换,由各单位统一登记回收,移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按照1:5比例进行置换。各单位及个人如有新获取的医用防护口罩,要及时联系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进行置换。置换活动要严格按照标准把好质量关,确保置换口罩全新未使用。

置换回收的医用防护口罩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统一管理调配用于医用。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置换联系人:赵景辉;联系电话:18745657577。

五大连池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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