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北5市新增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提示

最新!河北5市新增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提示

秦皇岛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2月7日0—24时,秦皇岛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例,现将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新增患者1秦皇岛开发区人,系已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1月30日,患者到某诊所就医,戴口罩到某超市购物。2月2日被隔离医学观察。2月5日18:00时转至市第三医院,2月7日确诊。目前,患者病情平稳。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正在隔离医学观察。

新增患者2秦皇岛北戴河区人。患者长期在北京长子家居住,1月29日自感发热、不适,自行服药未就诊。2月1日从北京乘D11次动车4车8D于13:52时到达唐山北站,乘出租车回丰润次子家居住。2月2日早7:00由丰润乘私家车回卢龙县老家。2月5日,从卢龙县老家自驾车到北戴河居住地。2月6日上午11:00时自驾车到北戴河医院就诊,2月6日下午转至市第三医院,2月7日确诊。目前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正在隔离医学观察。

温馨提示: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提醒相关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密切接触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上述人员需立即隔离观察14天(自密切接触之日算起),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密切接触者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上述人员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秦皇岛市发热直报公开电话:3604016,发热咨询公开电话:12320。

唐山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2月7日0时至24时,唐山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4例。

第20例:男,40岁,现住路北区。1月19日乘Z12次车自唐山回河南老家探亲,28日乘T124次车返回唐山;29日、30日曾短暂在室外活动并全程佩戴口罩;31日早至2月2日早在办公室值班后回家;4日、5日曾短暂在某小区内跑步并全程佩戴口罩。2月5日下午因发热到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就诊,7日确诊。

第21例:男,67岁,迁安市人,系第15例病例密切接触者。1月21日上午曾到所居住小区附近某市场及个体超市购物;22日骑车到蔡园镇;23日至25日未外出;26日到本村亲戚家聚餐(其中包括第15例病例);28日到本村亲戚家聚餐,当日出现发热症状;30日到本村亲戚家聚餐;2月2日由亲属驾车自蔡园镇送回小区后,居家隔离未外出。2月4日到首钢矿山医院住院,6日转至迁安市传染病院,7日确诊。

第22例:男(系第21例病例之子),32岁,现住路南区。1月23日自驾到迁安市接妻儿后,前往迁安市蔡园镇父母家中;25日到本村亲戚家串门拜年;26日自驾到迁安市夏官营镇岳父家,27日返回蔡园镇;29日、31日均由迁安自驾上班,下班后返回蔡园镇;2月2日上午自驾返回唐山市区途中与前车发生追尾,并随拖车到开平区一汽大众4S店登记后,于开平区打车回到家中;3日至4日搭同事车上班;4日晚因发热、咳嗽,佩戴口罩到药店购药。2月5日到唐山市协和医院就诊,7日确诊。

第23例:男,37岁,武汉市人,系武汉来唐探亲人员。1月22日与妻子乘G520次车到达北京西站后,打车返回玉田县,23日下午与妻子到某大厦购物,24日至31日居家隔离。2月1日因不适由救护车送至玉田县医院就诊,7日确诊。

邯郸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河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2月7日0—24时,邯郸市新增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4例。

病例一:男,37岁,大名县人。1月30日11时因发热到大名县人民医院就诊,2月5日下午转入大名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隔离治疗。

病例二:男,51岁,临漳县人,在浙江嘉兴工作。1月15日中午自驾从浙江嘉兴返邯,1月16日凌晨3:00回到临漳,1月22日驾车到某景区,1月26日驾车到临漳县某商场购物,2月4日在临漳县中医院南区隔离治疗。

病例三:男,1岁,临漳县人。1月26日和30日两次到成安县,2月4日凌晨到本村村医门诊就诊,2月4日下午在临漳县中医院南区隔离治疗。

病例四:男,17岁,临漳县人。曾参加学校组织赴武汉艺考,1月23日晚到某澡堂,2月1日在临漳县医院西区隔离。2月7日转入临漳县医院隔离治疗。

特别提示:相关人员请第一时间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做好医学观察,若有发热、干咳、乏力症状,及时佩戴口罩到就近的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居家封闭隔离观察14天,不要外出。

承德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2月7日0-24时,承德市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例。

第七例(新),男,承德市双桥区人, 1月21日,其内蒙3位朋友从沈阳自驾车抵达承德,入住某宾馆。当晚,4人在某饭店共同用餐,内蒙3人餐后返回宾馆,22日离承(此3人返回内蒙后,其中1人于2月1日被确诊为感染者)。根据内蒙协查函,我市该病例于2月2日被隔离,2月7日确诊。

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凡在上述时间地点有过活动停留或与患者有过接触,请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疾控部门或社区(村委会)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邢台

2020年2月7日0-24时,邢台市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例,治愈出院1例,新增疑似病例6例。其中新增确诊病例为内丘县1例、邢台县1例。

患者一为昨日已公布的内丘县故意隐瞒事实病例。刘某某,女,64岁,内丘县人,1月17日与丈夫、女儿、女婿、外孙一行5人驾驶私家车从武汉市洪山区返回内丘县家中,1月18日到桥东区某牙科诊所看牙,1月31日因出现气喘到内丘县中医院住院治疗,2月4日因病情加重由市120接到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在县、市医院就诊期间,刘某某及其家人一直坚持否认其武汉市居住史,直到2月6日上午10时左右经医护人员反复追问方才承认。经按法定程序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2月7日晨刘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

患者二,女,63岁,邢台县人,与2月2日该县确诊病例为母子关系,一直在村居家,1月27日居家隔离,2月1日定点隔离医学观察,2月5日出现咽部烧灼样症状,2月7日被确诊,现正在住院治疗,病情平稳。

来源:唐山晚报、秦皇岛发布、牛城晚报、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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