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疑似及医学隔离参保患者无需自付费用,东莞医保针对疫情实施特殊报销

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日益严峻。记者从东莞市医保局了解到,该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医疗保障工作专班,积极应对,全力落实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其中,实行特殊报销政策帮助患者安心就诊,并安排3000万元应急专项资金缓解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压力。

向6家定点收治医院拨付3千万元应急专项资金

疫情发生后,市医保局实施特殊报销政策,确保患者安心就医。及时出台特殊医保政策以及具体指导性文件,明确对确诊、疑似、密切接触需医学隔离的参保患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足额保障,参保人无需自付费用,落实先救治后结算,确保参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

同时,推行基金专项预付措施,确保医疗机构潜心救治。安排医保支付应急专项资金,对全市6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增拨周转金共3000万元,缓解定点医疗机构因收治有关参保患者导致资金运行压力。

对定点医疗机构因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产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当年度医保住院、门诊医疗费用服务总量,减轻机构垫付压力,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疗总额预算管理影响救治。

实时监测疫情防控药品需求

24小时指导医保结算及时报销

市医保局还畅通药品供需信息渠道,确保药品和耗材充足供应。

疫情发生后,市医保局加强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向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6家定点收治医院收集防控药品需求,确保防控及治疗药品正常供应。

在全市范围选取医保零售药店作为价格监测点,实时监测疫情防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市场需求动态,及时预警药品价格波动。

建立和落实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坚持24小时不间断与定点医院、卫生健康等联防联控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统计报送相关信息,形成密切协同的防控合力。

市医保局还强化医疗结算经办指导,确保诊疗费用及时报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保经办事项马上办、简化办,指导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疗保障经办工作,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积极利用电话、微信、互联网等渠道,安排专人负责与对医院、经办机构建立业务联系群,24小时指导医疗机构精准落实医保待遇政策。

【记者】郭文君

【通讯员】刘永春

【作者】 郭文君

【来源】 东莞医保南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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