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縣市場監管局加強疫情期間廣告市場監管(圖文)

為了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淇縣市場監管局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會議進行安排部署,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的重要決策,充分發揮市場職能作用,採取以下幾項措施加強疫情期間廣告市場監管:

淇縣市場監管局加強疫情期間廣告市場監管(圖文)

  一是強化宣傳,製作《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廣告監管的公告》,要求市場經營主體做到“四個嚴禁”、“兩個審查”、“一個宣傳”,即:嚴禁利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進行商業炒作發佈虛假違法廣告,嚴禁發佈含有涉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治療、治癒、偏方”等內容的違法廣告,嚴禁發佈含有涉及“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出售、購買、轉讓”等內容的違法廣告,嚴禁發佈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廣告。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要嚴格按照審查批准的內容發佈,禁止未經審查或者擅自篡改審查批准內容,發佈上述類別廣告。廣播、電視、報刊、戶外、網站、APP、微信公眾號等各類媒介發佈廣告,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大眾傳播媒介廣告發布審查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切實履行好廣告發布審查責任。加強公益廣告宣傳,傳播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正確知識,破解不實謠言,引導廣大群眾樹立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信心和決心。公告在縣域範圍內的集貿市場、商場、超市等進行張貼,切實提高廣大消費者和經營者的認識,從而形成廣大消費者監督、經營者自律、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打擊的廣告市場新秩序。

淇縣市場監管局加強疫情期間廣告市場監管(圖文)

  二是突出重點、強化監管,各基層所採取有效措施,落實好屬地管理責任,緊盯藥品經銷企業、超市等各類市場主體,切實加強對有關預防新型冠狀病毒藥品、醫療器械、消毒用品類廣告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利用虛假廣告行騙牟利的違法行為。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宣傳具有防治疾病功能,消毒劑廣告宣傳必須在其說明書的範圍之內,發佈用於防治新型冠狀病毒的方劑處方,必須經國家衛生健康部門審定同意後方可發佈。對未經審定,擅自發布方劑處方廣告的,由市場監管部門按虛假違法廣告查處。

  三是充分發揮12315舉報投訴網絡作用,對群眾投訴舉報及時核實、及時受理、及時查處、及時反饋,做到件件有結果、件件有回覆,嚴厲打擊疫情期間的違法廣告行為。

  截至目前,共出動檢查人員455人次,張貼《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廣告監管的公告》200餘份,檢查各類市場和經營戶674戶次,未發現違法廣告行為。(孔繁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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