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小規模納稅人、小微企業和小型微利企業?

吳曉普


這三類“小”企業是根據不同的視角和有關的指標進行劃分的。

一、稅收視角

小規模納稅人和小型微利企業是從稅務的角度劃分的。

(一)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是以增值稅的角度,根據年度銷售收入這個指標進行劃分的,與之對應的是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角度下,根據企業的年度銷售收入這個指標將企業劃分為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

企業年度銷售收入不超過500萬元為小規模納稅人,超過為一般納稅人。

當然,如果不超過500萬元,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準確核算增值稅額,也可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以下(如果包括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收入,該收入是不免徵增值稅的)免徵增值稅,而一般納稅人不可以。

另外,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還有兩大不同:

1、進項稅額能否抵扣

如果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而一般納稅人可以抵扣。

2、稅率或徵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計算增值稅時用適用徵收率(3%或5%)計算,而一般納稅計算增值稅時用適用的稅率(13%、9%、6%、0)計算。

(二)小型微利企業

小型微利企業是以企業所得稅的角度,根據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資產規模和從業人數這3個指標進行劃分的,與之對應的是非小型、非微利企業。3個指標具體如下:

1、 資產規模不超5000萬;

2、從業人數不超300人;

3、應納稅所得額不超300萬。

同時符合上述3個指標的為小型微利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同時不符合這3個指標的為非小型微利企業,不享受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相關優惠政策如下:

1、利潤總額<=100萬元,企業所得稅稅率為5%;

2、100萬

二、統計視角

小微企業是小型和微型企業的合稱,是從宏觀經濟和統計的角度,根據行業和企業的營業收入、資產規模、從業人數進行劃分,與之對應的還有中型、大型等。具體劃分見下圖:

統計上這個劃分,應用上比上述稅收視角的劃分更廣泛些。

小微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和小規模納稅人是三個非常重要的概念,涉及到企業屬於哪個範圍,能享受到什麼稅收優惠,作為企業來說很有必要搞清楚。


東嶺財經


對於小微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小規模納稅人這三個概念,不只是社會公眾分辨不清,一些企業財務人員也不是很清楚,經常會有人把小微企業和小型微利企業混為一談。今天我們就共同瞭解下小微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小規模納稅人如何區分。

一、小微企業

(一)什麼是小微企業?

小微企業最初並不是稅法中的概念,而是來源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2011年6月,工信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聯合印發了《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將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企業。由於《劃型標準》是分行業劃分的,不同行業的標準並不一致。

我們隨便看兩個行業的劃型標準:

1.建築業。營業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2.零售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小微企業關注重點:營業收入、從業人員、資產總額

(二)小微企業享受的稅收優惠

1.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按季納稅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實際經營期不足一個季度的,以實際經營月份計算當期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政策的銷售額度。

其他個人採取預收款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預收租金收入,可在預收款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

2.免徵有關政府性基金: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這個政策2018年是否延續目前尚無明確規定)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小微企業免徵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財稅〔2014〕122號)

二、小型微利企業

(一)什麼是小型微利企業

小型微利企業在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有明確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指的是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小型微利企業關注重點:年應納所得額、從業人數、資產總額。

(二)小型微利企業享受的稅收優惠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財稅〔2017〕43號)

三、小規模納稅人

其實小微企業和小型微利企業大家容易混淆,小規模納稅人就比較清楚了。小規模納稅人是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對增值稅納稅人劃分出的一種類型。

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是: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生產性加工、修理修配應稅勞務(含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的;從事銷售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含)的;提供營改增試點應稅服務的納稅人,應稅服務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含)的。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並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如果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準確提供稅務資料,可以登記為一般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關注重點:會計核算是否健全、應稅銷售額。

綜上,小微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小規模納稅人三者並不是相同的,大家一定要掌握好各自的標準,才能充分享受稅收優惠的紅利。



文|稅關小漠


遠行


小規模納稅人,小微企業,小型微利企業,都含”小“字,不要傻傻分不清楚,他們涉及的對象和所享受的稅收優惠都不同。

小規模納稅人

增值稅納稅人分為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一般是在企業新設時就申請成立的,但在2019年12月31是日之前,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可以轉換為小規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可抵扣,稅率13%,9%,6%等)

小規模納稅人應交增值稅=銷售額*徵收率(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徵收率3%)

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優惠政策有:

1,月銷售額<=10萬元(或季度銷售額<=30萬),免徵增值稅。

2,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徵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微企業

”小微企業“是個習慣性的叫法,是和”大中企業“相對來講的,是根據企業從業人數、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將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小微企業可理解為其中的小型和微型企業。

小型微利企業

”小型微利企業“主要用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方面,是指符合稅法規定的特定企業,不僅要”小型,“還要”微利“。

國家稅務總局在2019年1月18日發佈的公告中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性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00萬元、從業人數<=300人、資產總額<=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都是年度平均數)

經過幾次政策變化,小型微利企業標準不斷提高,範圍不斷擴大。今年標準提高後,95%的企業都是企業所得稅上的“小型微利企業”。

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有:簡要而言

利潤總額<=100萬元,企業所得稅稅率為5%

100萬

利潤總額>300萬元,不是小微企業,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企業所得稅減少,淨利潤就增加,不要為了增加幾百元的利潤總額,多交幾十萬元的企業所得稅。有優惠政策就要好好享受,不要劍走偏鋒,偷稅漏稅,得不償失!


不怕小貓


一、簡要總結

小型微利企業:主要用於“企業所得稅”,符合一定條件的,屬於企業所得稅範疇的小型微利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小規模納稅人:主要用於“增值稅”,增值納稅人一般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在一定銷售額標準以下(目前為年500萬元),屬於小規模納稅人,符合一定條件的,還可以享受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優惠。

小微企業:一般認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框架下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的合稱,主要劃分標準為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金融機構如銀行,所稱的“小微企業”,一般指的是這種。


二、政策及優惠

1、小型微利企業

(1)享受的最新稅收優惠政策文件為《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根據該文件,小型微利企業需同時符合四個條件:

  • 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

  • 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

  • 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

  • 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

(2)稅收優惠

(3)舉例說明

2019年某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為300萬元,應繳納企業所得稅=100*5%+200*10%=25萬元。

但如果應納稅所得額為301萬元,應繳納企業所得稅=301*25%=75.25萬元。

可見,應納稅所得多了1萬元,不屬於小型微利企業,按照一般稅率25%計算後,應繳稅額比小型微利企業多了幾倍。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500萬元以下)

(1)享受的最新稅收優惠政策文件為《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根據該文件,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有以下稅收優惠:

  • 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 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徵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以上第二項優惠政策。

3、小微企業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框架下的“小微企業”,即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與企業所得稅範疇內的“小型微利企業”劃分標準略有不同。行業不同,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的標準也不同,以工業為例:

2、優惠政策(主要)

(1)縣級以上政府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

(2)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持,改善小型微型企業融資環境;

(3)改善創業環境,優化審批流程,降低小微企業設立成本;

(4)支持小微企業創新,引進創新人才等。


李智敏註冊會計師


小微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看上去好像差不多,但是實際上還是差別挺大的。下面做下解釋:

1、小微企業。小微企業一般是習慣性的叫法,並沒有嚴格的定義。根據工信部2011年6月份下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因此小微企業的話可以參照小型和微型兩隻類型進行界定。比如農林牧副漁業,營業收入在50萬到500萬之間的,劃分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在50萬以下的就稱為微型企業。其餘行業也可以根據上述規定進行劃分。

2、小型微利企業。一般是指自我僱傭、個體經營的小企業。這類企業主要體現在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上,根據根據2018年7月11日發佈的《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財稅[2018]77號)的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3、小規模納稅人。這個就比價好理解了,這個也是我們經常會見到的叫法。因為在我國納稅人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一般納稅人,另一種就是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並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小規模的認定標準如下: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併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佔全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2.對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3.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4.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小規模納稅人的徵稅率一般是3%,


小毛哥財經


1、含義上的區別

小規模納稅人,是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並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

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

2、劃定標準的區別

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併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的;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佔全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上述規定以外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為小型微利企業。3、法律依據上的區別

小規模納稅人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以後,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小微企業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2019年3月1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示,讓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在去年的基礎上再降低1個百分點。


財稅小靈通


一、小型微利企業:

想要分清楚,就要有標準,如果以稅種為標準,那麼小微企業就是小型微利企業,他們所針對的稅種是企業所得稅:

、定義:

有3個條件,而且這3個條件同時達到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政策:

1、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

2、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

3、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

對於人數的限制通常都是稅改政策不會忽視的地方,目的就是為了避免有些企業用過多的人員費用去抵減應納稅所得額,造成國家稅款的流失。而作為代賬行業,大量的人員工資情況下,仍在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時勾選小型微利企業選項,本就是錯誤的,所以要引起高度注意。

、稅率的選擇:

1、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應納稅所得額的25%,稅率是20%;

2、應納稅所得超過100萬的部分,應納稅所得額的50%,稅率是20%。

舉個例子來說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為150萬,100萬按第1檔,剩餘50萬按第2檔,所以應該繳納企業所得稅(1,000,000 * 25% * 20% + 500,000 * 50% * 20% = 100,000)。

、確定時間:

在什麼時候確定小型微利企業呢?因為小型微利企業與企業所得稅相關,而所得稅的的繳納方式是按照季度進行預繳的,所以在每個季度,都要對企業進行考量,符合就適用,不符合就全額繳納。而具體操作,就是先季度平均,到下季度時再季間平均,而後與評判標準進行核對。

、核定方式的企業:

在過往的年份當中,小型微利企業只適用查賬徵收,從今年開始,核定方式徵收的企業也同樣適用。

二、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則針對的是增值稅而言,月不超過10萬,季不超過30萬不用繳納增值稅,但這部分稅收優惠要計入營業外收入,所以說雖然享受了增值稅優惠政策,但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並沒有減少。

謝謝你的關注 @困困賬坊


困困賬坊


小微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和小規模納稅人,是很重要的概念,涉及到企業屬於哪個範圍,能享受到什麼稅收優惠,因此,有必要搞清楚。

這幾個概念可以按照誰提出的,用於什麼範圍來區分。

1. 小微企業

如圖,這是由統計局等一系列機構提出的。統計局比較關心的是規模,因此,是按照多少人、收入資產等狀況把企業分類的,其中的小型和微型企業一般就叫做小微企業。有時候可能還會聽到一個版本,那是經濟學家郎鹹平教授提出的,比這個概念範圍更廣些。

2. 小型微利企業

如圖,這個是所得稅中的概念。所得稅比較關心的就是“利”。所以在其限定範圍中一定會有利潤的限制。因此,記住三個標準,就是小型微利企業。

(1) 資產規模不超5000萬;(2)從業人數不超300人;(3)應納稅所得額不超300萬。

記住這三條很重要,因為直接可以把企業的所得稅率從25%降低到5%-10%, 這是小型微利企業的重大利好。

3. 小規模納稅人

如圖,這是增值稅中的概念。因為增值稅是跟銷售額有關的,所以比較關心開票“規模”。要想保持小規模,那就要控制好開票。同時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以下也是免徵增值稅的。但這個量可能並不好控制。一旦申請開專票給下家去抵扣,這個增值稅也是不免的。

有時候把這三個概念放在一起說,是因為有他們有一部分是重合的。但具體到不同優惠政策的時候,就要注意區分。

我是財會小童,與您分享我的觀點,歡迎關注,共同進步。


財會小童


中文博大精深,所以我們可以不斷創造新鮮詞彙。這一特點,可是害苦了廣大財稅人!今天,我們來掰一掰“小微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小規模納稅人”都是啥玩意。

小微企業

這是一個習慣性的叫法,並沒有一個嚴格意義上的界定,通常情況下,“小微企業”是和“大中企業”相對來講的。

如果要找一個比較接近的解釋,那就是工信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於2011年6月發佈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該文件將16個行業的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小微企業可以理解為其中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的總和,小型加微型,簡稱小微。

小型微利企業

這是從企業所得稅的角度來講的,指的是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特定企業,其特點不只體現在“小型”上,還要求“微利”,主要用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方面。

目前關於小型微利企業的標準如下: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00萬元以下,從業人數300人以下,資產總額5000萬元以下的企業。

小規模納稅人

這是從增值稅管理的角度定義的。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並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所稱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目前,小規模納稅人最新的年銷售額標準是500萬元。

對某一個具體企業來說,你到底是不是“小微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小規模納稅人”,不同時期會發生變化,請密切關注有關標準是否調整。畢竟,針對這些“小”字輩的企業,國家還是有不少稅收優惠的。千萬別忘了!享受稅收優惠,不僅給自己省錢,也是給稅務機關減少麻煩,因為,如果你是應享未享的對象,稅務幹部翻山越嶺也得把你找出來,非讓享受不可!


沉默的磚家


小微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和小規模納稅人對專業的財稅人員或會計人員來說相對簡單一些,而對非專業的社會大眾來說總是困惑其三者究竟有什麼區別?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劉寶柱在通過在線訪談為網友解答時回答了所謂“小微企業”的疑問。

他說“小微企業”是一個習慣性的叫法,並沒有一個嚴格意義上的界定,目前所說的“小微企業”是和“大中企業”相對來講的。如果要找一個比較接近的解釋,那就是工信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於2011年6月發佈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將16個行業的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小微企業可以理解為其中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

 “小型微利企業”的出處是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指的是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特定企業,其特點不只體現在“小型”上,還要求“微利”,主要用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方面。經過幾次政策變化,小型微利企業標準也在不斷提高,範圍不斷擴大。現行的小型微利企業標準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並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 是增值稅方面使用的一個概念。它包括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單位、個體工商和其他個人。

總體來說,大家日常所說的小微企業和大眾媒體報道中所說的小微企業一般都是指規模和盈利能力較小的企業,它包括的範圍相對寬泛一些。不必糾結其是指小型微利企業還是小規模納稅人?但在企業所得稅優惠方面一般都要指明小型微利企業。在增值稅徵收方面都要區分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畢竟其適用政策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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