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通告】白银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告(第3号)

【防控通告】白银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告(第3号)


白银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通 告

(第3号)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落实包抓责任、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根据2月2日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经白银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从2月3日零时起实施以下联防联控措施:

1.政务大厅、税务大厅、社保大厅、医保大厅、婚姻登记处等各类窗口暂停线下现场事项办理服务,提倡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电话办等“非接触式”办理服务。

2.市区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小区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戴口罩。

3.对拒不听从居民小区、村(社)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4.强化网格管理责任。按照“摸清来龙、把住去脉,顺藤摸瓜、绝不漏网,盯死看牢、坚决阻断”的原则,进一步细化网格责任、地毯式排查,由县级领导担任乡镇街道一级网格长,区直部门单位包抓社区,进一步靠实城市社区、小区、楼栋和乡镇、自然村、社(组)三级网格责任,对网格工作不落实、排查不细致,将严肃追究责任。

5.严格控制外省市车辆、人员进银。各交通卡口由县级领导包抓负责,要做到凡车必查,凡人必查,严格人员登记,既检测体温,又查验身份证,既问去向,又问来路,查验情况要及时与大数据筛查比对。对市区内无固定住所、无非办不可事项的人员和车辆一律劝返。对不带身份证、不如实报告来龙去脉的车辆和人员,一律禁止入银。

【防控通告】白银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告(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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