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五关”,做好市直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近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通知,对做好市直单位办公场所、公务用车、单位食堂、周转住房等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安排。

加强办公场所疫情防控,做好“集中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市直机关(含二级机构)共发放22300个口罩,715斤消毒液,明确职工干部上班期间严格佩戴口罩,对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加强通风,对废弃口罩专门处理,对出入办公场所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和体温检测。

加强公务用车疫情防控,做好“出行关”。加强卫健、疾控等部门公务用车出行保障,统筹调度救护和药品运输等专业技术用车,切实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此外,加强司机、车辆和车库(位)的疫情检控,为司机配备口罩、酒精等防护用品,定期对车身、车位进行消毒。

加强单位食堂疫情防控,做好“入口关”。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排查,每日定时测体温,工作期间严格佩戴口罩。严把食品原料入口关,保持食堂卫生环境,做好餐具清洗消毒,建议各单位错时就餐、分散就餐。

加强周转住房疫情防控,做好“住宿关”。对租住人员开展摸底排查,严禁在周转住房内开展聚集性活动,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定期对电梯、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加强对外窗口疫情防控,做好“服务关”。要求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客户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倡导网上办理,减少因人员的聚集发生交叉感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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