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消费提示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敦煌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和食品经营者,严密防控疫情风险、健康饮食消费。

一、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明令禁止各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进行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希望广大消费者和食品经营者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决抵制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远离“野味”。

疫情防控消费提示

二、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等经营者应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屠宰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活禽销售和加工,严禁采购、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

疫情防控消费提示

三、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对冷藏、冷冻贮存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做到分类清洗、分类切配、分类储存;对熟制加工的食品做到烧熟煮透,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C。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内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岗前检查,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的,发热人员及时送指定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并及时上报相关单位。要加强经营场所清洁卫生,保持空气流通,定期对设备设施、场所地面等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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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消费者家庭自行加工食物时,要勤洗手,肉禽蛋等食物一定要烧熟煮透。购买食品及原料,请到规模较大、管理规范、资质齐全的商场、超市或市场采购。不购买或自行宰杀活禽,不购买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不采购、不馈赠、不接收、不加工“野味”。

疫情防控消费提示

五、在疫情防控解除前,减少外出就餐,避免参加集体聚餐活动,避免到就餐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餐饮场所就餐。外出就餐前后要洗手,倡导分餐制,自觉使用公筷、公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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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应加强对入网餐饮单位和送餐人员的防控宣传,做到配送容器配送一次清洁消毒一次,推广网络第三方平台投放“陇上食安”外卖封签,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实行“一餐一封签”,确保配送过程食品安全。倡导“无接触配送”,协商约定将餐食放在指定位置,避免面对面送取餐,尽可能确保安全。

疫情防控消费提示

希望广大食品经营者和餐饮服务单位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同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有关政策、食品安全和科学消费知识等解读和宣传,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广大消费者要注重健康饮食,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若发现非法交易野生动物或活禽、违法违规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及肉制品、以及其他食品安全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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