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心城区宛城辖区实行机动车辆交通管制的 通知


关于对中心城区宛城辖区实行机动车辆交通管制的 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南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级响应机制的规定和市防控指挥部公告要求,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严格执行城区机动车辆单双号限行基础上,对中心城区宛城辖区实行机动车辆交通管制,从2020年2月5日零时起,除卫生急救、环卫垃圾运输、消防、应急、警用等特种车辆外,原则上禁止无市、区通行证的车辆通行。对无证非必要入境车辆先口头警告,不听劝阻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管制结束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宛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初审:周若愚

终审:柏伴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