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中心城區宛城轄區實行機動車輛交通管制的 通知


關於對中心城區宛城轄區實行機動車輛交通管制的 通知

各鄉鎮街道、區直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疫情管控,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有效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南陽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級響應機制的規定和市防控指揮部公告要求,經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研究,決定:在嚴格執行城區機動車輛單雙號限行基礎上,對中心城區宛城轄區實行機動車輛交通管制,從2020年2月5日零時起,除衛生急救、環衛垃圾運輸、消防、應急、警用等特種車輛外,原則上禁止無市、區通行證的車輛通行。對無證非必要入境車輛先口頭警告,不聽勸阻的按相關規定處罰。

管制結束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另行通知。


宛城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初審:周若愚

終審:柏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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