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号)

2020年1月24日,省政府启动四川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我县自动响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开展各项防控工作。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现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提升疫情管控力,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从湖北疫区及其他发生疫情地区来县的外来人员(户籍没在阿坝县、在阿坝县没有生产经营活动、与阿坝县没有任何关系)暂时不要进入阿坝县。二、从湖北疫区返回的返乡人员(户籍在阿坝县、工作职业和生产经营活动在阿坝县)和因特殊原因必须到阿坝县的人员一律按照防疫要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三、从其他发生疫情地区返回的返乡人员(户籍在阿坝县、工作职业和生产经营活动在阿坝县)和因特殊原因必须到阿坝县的人员一律按照防疫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要做好体温监测,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及时戴上口罩前往阿坝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诊治。四、疫情防控期间,凡进入我县境内的人员和车辆必须积极主动配合卫生防疫监测卡点检查,主动报告涉及疫情传播隐患的一切线索。五、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社会公众要尽量减少外出和走亲访友,尽量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六、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社会公众要提高警惕,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全面搞好居家特别是厕所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发布不实信息,对有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阿坝县新型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37-2487504)

阿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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