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案件管理服務工作的公告

根據最高檢、省院、市院及省、市、縣黨委、政府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為嚴格落實上級要求,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身體健康,保障檢察訴訟工作正常開展,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案件管理服務工作公告如下:

1、案件受理工作。在嚴格遵守辦案期限的前提下,充分考慮疫情防控期間的特殊情況,建議檢察系統外部辦案單位移送案件時提前三個工作日通過電話或微信與綜合業務部取得聯繫,提前告知卷宗冊數、有無贓證物需隨案移送、犯罪嫌疑人簡要概況,並約定案件移交的具體時間。

疫情防控期間,我院案件受理工作暫時改在門衛室東側房間進行,為避免人員長時間滯留,請務必提前溝通,將需移交的案件材料和電子卷宗整理規範、完善,由窗口處一併遞交,請在綜合業務部工作人員審查確認受理之後,在案件受理登記本簽字確認後離開。

任丘市以外地區需移送案件的,請提前溝通後,通過機要專線郵寄紙質材料和電子卷宗光盤。

2、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接待及案件信息查詢。辯護人等訴訟參與人需要了解案件程序性信息或做閱卷、會見、提交訴訟材料等申請的,推薦登錄“12309中國檢察網”或“12309中國檢察網”微信公眾號,在“案件信息公開”模塊使用有效身份證註冊綁定後進行操作,也可以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直接向綜合業務部提出預約申請。

需要案件電子卷宗光盤或需要提交材料的,參照第一條疫情防控期間案件受理流程辦理,請提前與綜合業務部預約,確定領取光盤或提交材料的具體時間。

辯護人、被害人及訴訟代理人要求承辦檢察官聽取意見的,以電話方式進行。任丘市以外的上述人員,請通過郵政、快遞等渠道寄送書面意見。

3、安全防護。疫情防控期間,為保障大家的身體健康,維護公共衛生安全,臨時案件受理廳將每日進行專門清潔消毒,請上述相關人員佩戴口罩並配合接受體溫檢測,對未佩戴口罩或體溫檢測異常的人員綜合業務部有權不予接待。

任丘市人民檢察院綜合業務部聯繫電話:0317-3375973

律師接待人及聯繫電話:朱 峰13363666888

案卷接收人及聯繫電話:朱明豔13383378293

地址:任丘市渤海東路25號

任丘市人民檢察院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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