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形婚是怎樣一種體驗?

野馬君按:


形婚指的是一個gay和一個拉拉在雙方知情同意的情況下,為了應對父母或社會壓力,組成的只有形式沒有實質的婚姻。


形婚一直有著很大爭議,有人認為形婚純粹是一場欺騙,且會給當事人,尤其是女性帶來極大的風險;但也有人認為,形婚這種契約更符合婚姻的本質。


今天我們採訪了一位形婚拉拉,請她跟我說說,她的婚姻生活是怎樣的。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形婚就像無數樁婚姻一樣,各有各的精彩或不幸,她所能代表的,只是她的這一段婚姻而已。


選擇形婚是怎樣一種體驗?

△今天文章的配圖來自電影《得閒炒飯》


受訪:匿名

採訪、撰稿:柏舟

我在大學真正認清自己的性向,大三時,我女友確立關係。畢業那年,女友靠著優異的項目履歷進入某互聯網大廠,開始了工程師的生活,而我保研本校。

由於我們的關係一直是保密狀態,剛剛工作的她,很快就收到了各種人的“催婚警告”,好在她以那個階段要拼事業為由,保持了表面的“單身”狀態。

但女友的經歷也讓我思考自己的處境,我父母都是體制內的人,他們思想比較保守,不可能接受我同性戀的身份。而我從小到大也都不是什麼特立獨行的人,在明確父母不能接受這些東西后,我放棄了出櫃的想法。

可能從小就習慣於為他人考慮,我做不到為了自己的痛快,就把心理包袱轉移到父母身上。我不想他們一把年紀了,還要因為這件事受煎熬,被周圍人指指點點。

還有一個原因是,我以後是傾向於去體制內工作的,或者說,再怎麼我也要考編制。我需要有“正常”、“合群”的生活。

於是順理成章地,我想到了形婚。其實如今回頭看,我最明智的就是,認清了自己的需要後,我就開始未雨綢繆物色人選,而不是問題到了才慌慌張張尋求解決。

好在女友和我想法相同,剛開始我們想的是找一對Gay,但是覺得涉及四個家庭變數太大,於是放棄。後面通過論壇和QQ群,我們開始物色自己形婚的“合夥人”,也就是要一同組成婚姻的gay。

這中間物色的過程,毫不誇張,不亞於相親,各種人都遇得到。

當時我遇到的第一位,就叫他a吧,家裡是本地做建材的。a和我一見面,還沒談幾句,就說起了生育的問題。意思是,他可以給彩禮,但是希望要一個兒子傳宗接代。我當時真的只覺得一言難盡,女友得知後更是直接質問:“他家是有皇位要繼承嗎?”

三觀不合讓我和他直接斷了聯繫,他卻似乎還比較滿意我這個類型,一直糾纏。後面,我勸他,真想要孩子,去做試管嬰兒好了,他卻說做一個要幾十萬,不如結婚生。

看見他的回覆,我完全無語了。

作為性少數群體,我一直認為,我們的婚姻是合作關係,我不是去給別人當生育機器的。話不投機半句多,我直接就把他拉黑了。也再次感覺到,即使是在這樣的婚姻中,女性的生育權也仍舊不掌握在自己手中,生育也仍舊是義務一般的存在。


選擇形婚是怎樣一種體驗?

第二位是個私企員工x,他已經和父母出櫃,但是父母仍舊要求他要有一個“正常”的家庭,也不能去欺騙別人,他就想到了形婚。剛開始我對他還算是滿意,但後面麻煩來了。

按照約定,他並沒有告訴他父母我les的身份,他媽媽應該是以為我在和他相親,就以為佔到了便宜,生怕我發覺她兒子不正常,又想把我的“價格”砍一砍,於是我和他第二次見面時,他媽就坐到了他身邊,時不時就插上一兩句,無非是告訴我,我已經貶值了,不是很配得上她兒子,我要抓住這個機會之類的……

x和我都坐立不安,但是他一直都沒有說一句話,對他媽不敢提反對意見,我意識到了婚後的生活可能會和這一樣,立馬和他斷了來往。這是我最直觀地感受到,父母在子女婚姻中,所進行的可怕干涉。

後面陸陸續續還有幾位,印象都不如最開始這兩個給我留得深。也可能是那時我已經吸取了教訓,列出了自己的具體要求,於是在最後一次見面中,我找到了自己的合夥人,也就是我如今的先生。

他是公務員,和我一樣,在職業上有婚姻需求。年齡上,他比我大四歲,有一個交往幾年的男友,對方已經形婚了。

他家裡其實沒什麼人催婚,母親前幾年去世,父親不太管這些事,選擇形婚主要有職業方面的考慮。在他們那個圈子裡,不結婚不生子的話,會受到各種指點。早些年他還在堅持,但後面因為他男友選擇了形婚,他還是屈服了。

按他的話說,他已經到了不得不順應世俗的年齡,他付不起變成異類的代價。

相同的觀點和類似的家庭環境,保證了我們接下來的相處。這樣幾年下去,我們也算是知根知底了。至少對於人品,他讓我很放心。

研究生畢業,我進入一所大專當老師,成功得到事業編制,也算達到了自己的職業追求,與女友的感情也越來越好。而這時候,我爸媽開始催婚了。

好在我早有準備,沒等爸媽給我安排相親,就把我的合夥人帶回了家。爸媽對他還算滿意,門當戶對,職業也不錯,這樣,婚期就提上了日程。

當時對於領證與否,我們有一些分歧。我們想的是最好籤個形婚協議,然後去公證,結婚證可以扯假證,反正把人騙過去了就行。但後來考慮到單位的緣故,害怕紙包不住火,還是去扯了結婚證,不過婚前都去做了財產公證。

選擇形婚是怎樣一種體驗?


我們的房子都只寫了自己的名字,算是婚前財產,即使離婚也不會干涉到這方面的利益。而且我們也沒有什麼共同財產。同時,擔心出現意外情況,我們都列了遺囑並且進行公證,將財產分配情況都考慮了。

其實公證文件真的做得很多,彼此之間只是夥伴,人有旦夕禍福,我們想得還是比較仔細的。夫妻之間的照顧義務,在我們這種形式的婚姻中,並不存在。兩個人的商業保險都買得不少,也算是對未來的考慮。

也約定,即使離婚,最好是在父母去世之後。或者,實在過不下去了,也可以選擇離婚,尊重彼此的意願吧。

而花銷的約定是全部AA,所以彩禮什麼的,我都是收下後,就立馬轉給他的。婚禮籌備一同出錢,由於兩個人都有住房,暫時把他的那套作為了婚房,結婚後,我們就分居了。而婚禮收到的禮金等等,我們全部都算清了,只取了自己那份。

婚後的生活還算順利,我和我的合夥人平時分居。他婚前是住單位的房子,我們結婚後,他順理成章地搬了出來,和男友同居。我女友平時工作很忙,一般都是九十點才下班,還時常加班,她一向胃不好,我平時都會做便當讓她帶上,下午還坐地鐵給她送飯。

在感情與形婚姻之間的權衡很重要,我和女友都給了對方足夠的安全感。有次她去杭州那邊呆了近兩個月,見不到真人,我就每天都和她視頻。視頻連接,兩個人都不說話,她敲代碼,我畫彩鉛,這樣靜靜地陪著對方。

而週末,一般我和合夥人會回家陪父母吃飯,這是我們的約定之一。平時相處的時間不多,保證了我和他的衝突不會被放大。同時,我們經常在網上溝通,瞭解對方的社交圈子等等,從而讓謊言撒得更圓滿。

我爸媽其實一直以為我和合夥人的婚後生活很好,因為我很聰明地,經常把我和他那些生活的幸福小細節給爸媽分享,當然都是編的。這個方法學自一個形婚的前輩,真的很有用,至少我媽對她的女婿一直很滿意。

而他送給了我爸媽禮物之後,我也會送等值的禮物給他的家人,保證我們沒有財務上的糾紛。

父母已經應付了,外界顯然更好辦。記得有一次,我們學校組織教師集體旅行,很多人都把家人帶上了,我自然也不例外。我的合夥人也很配合,一路上都很關心我,這樣,很多人都知道,我們“夫妻倆”感情不錯。我偶爾也去幫他的一些社交性的忙,比如他朋友結婚,我們都會共同到場。

合作的基礎,是彼此的付出。

選擇形婚是怎樣一種體驗?


在這裡就不得不提到一點,形婚其實有很多原因,你必須認清自己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滿足父母和世俗,給自己的感情一個生長空間?還是兩個人用契約式的婚姻,互相扶持,即使不是愛人,也是親人的情分?或者是想要孩子,需要一個擁有名分的婚生子?

不同的原因,兩個人相處的模式也是不同的。比如我和我的合夥人在一起,只是滿足父母和世俗。合夥人他沒有想要孩子的慾望,我和女友卻很喜歡小孩,他也必須有一個孩子,讓自己顯得“正常”。

權衡之下,他託關係去醫院辦了不孕證明,讓我能夠申請精子庫,通過人工授精的方式有了自己的孩子。這個由於排隊等等的關係,等了近一年的樣子。而他則是對外宣稱,那是他的親生子。

其實這也是擔心,假如是通過合夥人有了孩子,之後的糾葛估計會很麻煩。而我的懷孕,也算是讓他繼續在單位中過的是“正常人”的生活,一些額外的福利機會都能夠享受。

現在我的女兒已經快兩歲了,因為我工作強度不大,每週空閒都很多。我們是按課時拿補貼的,但是我想現階段多陪陪女兒,就沒有上太多課。

平時我和女友住在一起,我的合夥人週末過來,偶爾也把孩子接到他爸爸那裡玩兒玩兒。現在想的是,等上幼兒園了,就把女兒放爸媽那裡,週末在和合夥人一起去看孩子。我去讀一個在職博士,以求升職,為了長期的發展,以期以後能轉行政,我必須再努力一把。

我和女友真的給了女兒足夠的愛,女兒也很黏她,甚至比對那個名義上的“爸爸”感情還深。但合夥人的確是一個負責的人,也很有愛心,與女兒相處得不錯。

有一次,我和他還帶著孩子,與他的男友見了一面。

我女友比我早半年結婚,她選擇了不生孩子,和她名義上的丈夫相處也不錯。

幾年的時間過去,其實體會最深的一點就是,兩個人要通過婚姻這個契約進行合作,最重要的是,互相都要忍讓。比如我在生育的問題上,和合夥人有了一定的分歧,但是他做了讓步。同理,其他問題,有時通過權衡,我也會讓步。

以前總覺得什麼,婚姻的前提一定要是愛情。但我如今看來,假如放棄那些強加的意義,剝去婚姻的神聖外衣,在脫離了亂七八糟的情感糾葛的情況下,我們或許可以看見一些更本質的東西,比如,婚姻只是兩個人共同搭建的生活契約。

而無論是怎樣的婚姻,帶來的都是責任承擔。有些人以為形婚了就不用管了,但卻不知道,為了維持這個謊言,還是必須付出很多心力。

我還是有心理準備,假如我們不想把婚姻存續下去,又該怎麼辦。我承認,或許是疑心重的緣故,我仍舊做不到完全對合夥人放心。

其實形婚風險真的不小,從最開始,就要提心吊膽。圈子裡時常聽聞哪個les騙了彩禮就跑了,或者哪個Gay撕毀婚前協議,強迫形婚的妻子懷了孕等等,也有那種莫名其妙就弄假成真的。

更不要說,在父母面前,一次次的表演與圓謊,這真的挺考驗心理素質的。有時候會有那種對父母極度愧疚的感覺,撒謊並不好受。其實還是建議,能夠出櫃,或者能夠接受異性戀婚姻的人,不必像我們這樣選擇一直生活在謊言之中。

當一個家庭組成後,社會期望所導致的家庭分工,也變成了如同枷鎖的事物。婚後我所體會到的所謂對女性的剝削,居然主要來自我的母親。

她無法放棄不能放棄世俗給予她對子女婚姻干涉的權利,在她眼中,工作得好不如嫁得好。而在我勉強滿足她的期許後,當我生下第一個孩子後,她居然就開始催二胎了,好在,這次我嚴詞拒絕了。

我一直認為,世俗對於女性的期許太高了,不僅要做一個溫柔的妻子,還要做一個負責的母親,最好,還是一個努力的員工。在周圍人眼中,這些身份已經蓋過了我最真實的部分,那就是,我自己。

我被要求成為一個妻子、一位母親、一名員工,卻不被允許成為我自己。形婚只是我對這些期許的沉默反抗與無奈妥協,但即使在這樣的婚姻模式中,我還是會受到那些仍舊存在的對女性的剝削。更何況,其他情況呢?

只不過我還是相信,更加包容多元的明天,正在到來的路上。而那需要的是,我們所有人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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