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新政”的政治綱領,淺談出自內閣之手的明世宗“即位詔”

引言

正德十六年(1523)三月,武宗駕崩,由於他生前無子,以楊廷和為首的內閣在張太后的支持下,依據“兄終弟及”的祖訓,迎立興獻王之子朱厚熄入繼帝位,是為明世宗嘉靖。四月癸卯(二十二日),世宗舉行了登極儀式,並頒佈了“即位詔”。這份即位詔在歷代眾多的即位詔書中顯得格外突出,並對嘉靖朝的歷史產生了極大的影響。

新君即位,以“即位詔”的形式革除前朝弊政,是歷代的慣例,它們是新皇帝的施政綱領,詔告天下以顯示興國安民的決心。只不過大多數的“即位詔”,尤其是守成之君的“即位詔”是何等類同,無非是一些減免賦稅,大赦天下的官樣文章,這種口號式的詔書使“即位詔” 失去了應有的作用。明世宗的“即位詔”之所以顯得與眾不同,最主要的一點就是它包含了更多的實際內容,真正發揮了即位詔書應有的指導作用,被視為嘉靖初期“新政”的政治綱領。

一、明世宗“即位詔”的出臺背景

明世宗“即位詔”長達80條,所涉及的內容非常廣泛,條目之多, 涵蓋之廣,一方面反映了正德時期弊政的嚴重程度,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楊廷和等人非常強烈的改革要求,和他們對新即位的世宗皇帝所抱有的極大期望。

明武宗正德在統治的16年中前期沉湎聲色,不理朝政,寵幸宦官,國家政權掌握到了以劉瑾為首的宦官集團手中,他們黨同伐異, 胡作非為,朝政一派混亂。後期寵信錢寧、江彬,四處出巡,民不聊生。藩王兩度興兵,農民起義此起彼伏,政局處於風雨飄搖之中。明王朝各種社會問題逐漸積累惡化,土地集中,吏治腐敗,傳乞無度, 冗濫叢生,宗支日廣,國庫虧空。面對這些危及朝廷安危的弊端,朝堂之中的很多人認識到,必須進行一系列的改革,才能緩和矛盾, 扭轉危局,但是他們的改革設想,在武宗時期沒有付諸實行的可能。

“嘉靖新政”的政治綱領,淺談出自內閣之手的明世宗“即位詔”

明武宗


正德皇帝的去世,對改革派來說無疑是一個契機。

早在嘉靖帝由安陸抵京途中,楊廷和等人在清除江彬餘黨,穩定京師局勢之際,就迫不及待地利用“遺詔”形式開始了改革的初步嘗試,如“罷威武團練營,官軍還營,各邊及保定官軍還鎮;革各處皇店管店官校並軍門辦事官旗、校尉等各還衛,其各邊鎮守太監留京者亦遣之;哈密及土魯番、佛郎機等處進貢夷人俱給賞還國;豹房番僧及少林寺和尚,各處隨帶匠役,水手及教坊司人,南京馬快船,非常例者,俱放遣”。這些當然都是“中外素稱不便”而急待解決的問題,但是離“望治已久”的改革者革除弊政的真正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在此情況下,楊廷和等人把還沒有來得及或沒有權力解決的問題, 都寄託到世宗登極時頒佈的“即位詔”裡。

“嘉靖新政”的政治綱領,淺談出自內閣之手的明世宗“即位詔”

楊廷和


首先,“即位詔” 是以皇帝的名義發佈的,是國家級的文件,具有法律效果,在以後的執行過程中阻力會比較小。另外,當時嘉靖皇帝還在進京的路上,其實並沒有參與這份以自己口氣頒發的詔書的擬定,不管新即位的君主會不會是個好皇帝,這都是楊廷和等人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來進行改革的最後的機會,詔書一經正式頒佈,對所有人包括皇帝都有強大的制約作用。再者,經過“遺詔”的嘗試,取得了令人興奮的成效,改革派對前景充滿希望,即位的嘉靖又尚且年幼, 他們企圖以“即位詔”的形式將新君的施政方向納入他們理想的軌道。 因此這份冗長雜亂,幾乎無所不包的“即位詔”,是正德、嘉靖之際複雜局勢的投影,是改革派複雜心情的體現,也是他們的政治革新的指導思想和改革目標。

“嘉靖新政”的政治綱領,淺談出自內閣之手的明世宗“即位詔”

詔書樣式(非嘉靖即位詔)


二、“即位詔”內容繁多,大致可分為為冗濫、宦官、司法、經濟、吏治、宗藩六方面

1、冗濫方面:裁革傳升、乞升的各類文職武職官員、匠役、書辦人員、法王、佛子、國師、禪師等;查革冒功、冒名、冒姓、冒籍及額外添設的各類武職、官匠等,或將其發回原衛;對奏帶、夤緣、 投托王府的各類人等俱復原職或閒住。

“嘉靖新政”的政治綱領,淺談出自內閣之手的明世宗“即位詔”

明代官職品級及名稱,一個字:多


2、宦官方面:在“遺詔”的基礎上進一步懲治了正德朝為惡的宦官黨羽;取回各種身份的額外新添內臣;革退內府各監局的冒名軍匠和新增內使,並嚴禁私自淨身;對內府各監局正德年問增添開支進行會計整頓,違規添建建築一併拆毀。

“嘉靖新政”的政治綱領,淺談出自內閣之手的明世宗“即位詔”

明代宦官形象


3、司法方面:對在押囚犯俱從輕發落;存積案件,詳審輕判; 已判案件果有冤情的許其申訴。嚴懲了正德朝遺奸張璽、張倫、趙真等人及其黨羽。對法司的問刑條例依《大明律》進行了調整,去新增的不合祖制諸條。


“嘉靖新政”的政治綱領,淺談出自內閣之手的明世宗“即位詔”

大明律


4、經濟方面:清丈土地,減免賦役,通過一系列減免賦役、減少各項坐派措施“以舒民困”,對抄沒莊田土地進行清查。漕船水利,對漕運官軍優撫體恤,規定進鮮船不得額外增設,烏龍船、黃船、黑樓等船俱收官改為他用;嚴懲各種破壞水利建設的行為。鹽法,禁權勢佔中,買窩賣窩,懲治奸商,疏通鹽法。

5、吏治方面:對正德朝因諫言或受宦官打擊而獲罪、罷職的官員重新起用,為迫害致死者正名並追恤其家屬;開言路,鼓勵官員上疏言事;對各級文武職官員進行考察,嚴格考察制度;嚴選法,禁納銀入監;禁文武官員私役錦衣衛校尉。

6、宗藩方面:完納王府所缺祿米;貧而無力婚配者令有司助給; 郡王、將軍革祿者復;對於投托王府的“奸人遊食”,革除並“嚴加禁治,不許故縱容留”。

“嘉靖新政”的政治綱領,淺談出自內閣之手的明世宗“即位詔”

明代宗室待遇


在這些條款中,諸如大赦天下,減免賦稅,縮減坐派,從而恤民困,伸民冤等條款,主要集中於司法和經濟兩方面,其內容雖然都最貼近國計民生,但和所有“即位詔”一樣,都只是泛泛而談,缺少實際操作步驟,也是最難取得實效的部分,僅是為新政權營造一種昇平氣象。

冗濫問題則是嘉靖“即位詔”的精華所在,在即位詔書中如此大量而且詳細地討論各類人員的冗濫,在明代所有“即位詔”中是唯一的,這一方面表現出正德末冗濫已經發展到相當嚴重的程度,急待解決,另一方面也體現了楊廷和等人對於解決該問題的重視和決心, 因為這不僅關係到了朝廷的賞罰制度能否取信於民,更主要的是直接影響到新政權的財政狀況好壞。在宦官問題和吏治問題中,“即位詔” 繼續了對宦官勢力的打擊和約束,對正德朝被打擊的官員加以保護, 這在即位初對於穩定局勢,籠絡人心,廣開言路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但稍有不足之處是,即位詔” 的出發點是針對正德弊政的,因此對歷史存在的問題如鎮守宦官、官吏考察、生員選拔問題都有所提及,卻未能深入。至於宗藩問題,在明代後期對政治經濟的影響都非常大,但詔書基本站在拉攏保護宗藩的立場,以示朝廷“親親至意”,並沒有涉及到宗藩方面的各種弊政。這些都體現了楊廷和等人初政時緩和矛盾,不想擴大對立面的保守一面。

三、 嘉靖初年“即位詔” 的執行情況

“即位詔” 一頒佈, 長期處於武宗黑暗統治之下的大明臣子“莫不延頸以望太平”。在楊廷和等改革派官員的努力下,詔書在初頒時得到了較好的貫徹執行,取得一定成效,楊廷和也因此受到朝廷中多數官員的擁護,“陛下登極一詔,痛行裁抑,宿弊盡鰲,以故察政體, 則先時縱而新政始嚴;酌名器,則先時輕而新政始重;量庾廩,則先時嗇匱而新政稍充;計帑藏,則先時殫虛而新政浸裕。”後世把這段時期稱作“嘉靖新政”,並且把嘉靖帝也稱為是“中興聖主”。

“嘉靖新政”的政治綱領,淺談出自內閣之手的明世宗“即位詔”

嘉靖帝


“正德蠹政麓抉且盡,所裁汰錦衣諸衛,內監局旗校工役為數十四萬八千七百,減漕糧百五十萬二千餘石,其中貴、義子、 傳升、乞升一切恩俸得官者大半皆斥去”。

“凡新主之詔,多旋行旋格,美意不終,惟世宗初所興降,靡不力也”,“是社稷之長利也”。

此時朝野皆以為武宗朝的危機已經過去,“中興”的願望深人人心,大家都在等待著一種嶄新的政治局面的來臨,認為“天下忻然, 庶幾復見唐虞之治”

但是隨著政治上“大禮議”鬥爭的不斷深入,“即位詔”執行的腳步也在不斷放緩,後期和初期在具體執行上有明顯的差異。實際上,直到嘉靖六年“大禮議”結束,推行“嘉靖新政”的改革派官員基本退出政壇之時,“即位詔” 所承諾的諸多改革條款,大部分未能實現,而改革所取得的成果也多有反覆,最終未能取得預期的效果。

(一)“即位詔”中裁革冗濫內容的執行情況

明朝中期以後,各類人員的冗濫使官僚機構變得異常龐大,消耗了國家的大量財富,中央財政已不堪重負,尤其到正德中“冒濫尤甚, 十六年四月以前在京官軍、旗校、勇士、軍匠人等食糧之數共三十七萬三千七百餘員,一歲支米三百九十八萬八千八百餘石,歲運四百萬石之數,除海運三十五萬石外,雖盡數進京,亦不能支”。要扭轉國庫虧空的局面,為新政權提供穩定的經濟基礎,就必須解決冗濫問題, 在“即位詔”初頒之時,改革者對這一舉措抱有很大的決心,也的確取得了巨大成果,“裁汰錦衣諸衛,內監局旗校工役為數十四萬八千七百”。這一龐大的數字充分證實了裁革冗濫的力度和成果。 但是這種狀況卻沒能維持太久。

自正德十六年詔書頒佈起, 就不停遇到來自多方的阻礙和破壞, “奈何痛憤未幾,旋自踵效,隨革隨復,不恤反汗”,很多內容剛剛看到一點成效就被更改。“皇上嗣統首詔裁革,仕路一清,天下稱快, 今乃季全、王邦奇等奏辦紛紜,一日之間而復冗官九十餘人。”

還有許多人通過夤緣戚畹、太監,獲取錦衣衛職,“初詔書查革正德中冒濫軍職凡三千餘人,先後奏辦往往夤緣得復。

“嘉靖新政”的政治綱領,淺談出自內閣之手的明世宗“即位詔”

明代官員形象


其他各種各樣的乞升、傳升也無視“即位詔”的約束,在嘉靖四年左右出現一個新的高潮,內府各監局紛紛請求“收人匠”,

“俱有旨聽許,多收者數千人,少者數百人。”

以上情況說明,“即位詔” 頒佈之初,關於冗員裁革的預期數字雖不能完全達到,但在改革派官員的努力下取得了很大成效,冗濫情況有所改善。可是不久之後,就有大量的已革除者得以恢復,而且又有新的傳乞、奏帶的產生,這就使得本來就沒有革盡的冗員數字, 又開始了新一輪的增長。

(二)“即位詔”中抑制宦官內容的執行情況

正德朝宦官專權誤國,給社會造成極大危害,世宗即位時打擊裁抑宦官是穩定政局,緩和社會矛盾,收攏人心的需要。“即位詔”中針對宦官弊政的諸條款,儘管並不足以徹底摧毀宦官集團的勢力,但這些條款如果能夠得到很好的貫徹執行,也必將有力地打擊宦官勢力,並極大地緩解他們給國家財政及民眾生活造成的嚴重危害。但實際上,“即位詔” 抑制宦官內容在具體執行時卻遇到了比裁革冗濫更大的阻力。

最初,嘉靖帝對魏彬、張忠、於經、谷大用等宦官懲治的態度是鮮明的,但不久之後由於政治上的孤立。皇帝對宦官的態度由打擊裁抑變成優容袒護,這些宦官被逮繫後“獄久不決”,魏彬在正德年間助逆江彬,而張忠、於經等人則“排陷忠良,首開皇店,結怨黎庶” 都是些罪大惡極之人,朝臣認為

“不誅此曹則國法不正,公道不明”, 但最後他們的案子僅以“貸死罰金”了結。隨後,宦官們不僅憑藉皇帝支持,多方乞請,增添了許多冗員,而且不顧“即位詔”禁令,以種種藉口插手政治經濟軍事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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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監魏彬


宦官的這類乞請,都嚴重違背了“即位詔” 的興革條款,遭到改革派官員的強烈抵制,他們紛紛上疏諫言,懇請皇帝收回成命,但世宗並沒有站在改革者這一邊,而是不住地偏袒宦官。到嘉靖六年,

宦官的不法活動深入政治經濟軍事各方面,他們兼管地方,提調軍隊, 涉足農商,需索無厭。嘉靖帝對宦官打擊和拉攏的雙重態度一方面使“嘉靖新政” 時期的宦官勢力與正德朝相比受到很大的打擊和限制, 一方面又使這種限制變得很不徹底。

(三)“即位詔” 中其他方面的違詔情況

“即位詔”除了冗濫和宦官兩方面外,其他方面涉及武宗弊政的內容並不太多。例如經濟方面有少量關於漕政、鹽政、馬政的改革, 但這些改革成果也無一例外地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即位詔”規定了各類船隻數額,不許額外增設,嘉靖元年正月 ,南京守備太監戴義請求恢復正德中例,各監局內臣也競相請乞,皇帝折中朝臣的反對意見,許如弘治間例,而漕政之弊復矣;嘉靖三年二月,御史張景華依“即位詔”勘處團營牧馬草場,清查子粒銀數,清理積蔽,不久皇帝因御馬監太監閆洪請求,命停止勘查,“第令仍舊”,而馬政之弊復矣;己亥條;嘉靖五年元月,商人逯俊等夤緣太監,以增價為名奏買殘鹽,皇帝特許中兩淮額鹽三十萬引於宣府,隨後,逯俊等又請允許十六人中宣府,十一人中大同,而鹽政之弊復矣。這幾方面之所以政令不能如初,都有宦官在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實際上還是可以並作宦官問題討論,看作是宦官問題在經濟上的反映。

“嘉靖新政”的政治綱領,淺談出自內閣之手的明世宗“即位詔”

明代的漕運

四、“即位詔” 執行的不徹底性及其原因

“即位詔” 頒佈後,楊廷和等人以此為依據,裁革冗濫,打擊宦官,在短期內穩定了新政權,挽救了已經迫近危亡的明王朝統治, 使嘉靖初期的政治較正德而言有了極大的改善,從這個意義上講, 把圍繞“即位詔”而進行改革的這段時期稱為“嘉靖新政”並不為過。

但是,“即位詔”是“嘉靖新政”的改革宣言和施政綱領,新政所要維護的就是“即位詔”及其改革成果,而從“即位詔”主要內容的具體執行情況來看,“即位詔”的許多條款或未能盡付實施,或在取得一定成效後又遭到破壞,連改革派官員鄭自璧也疾呼:“皇上中興美政,其僅存者蓋無幾矣。從這個意義上講,“嘉靖新政”又是明中期的一場不徹底的改革。導致這種不徹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大禮議” 事件的發生,使改革勢力得不到皇帝的支持。 “大禮議”期間,嘉靖帝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到了議禮問題如何取得議禮的勝利上,而對於其他諸如社會改革之類不再關心。而且由於“大禮議”,他與推行改革的楊廷和等人不復當初的合作關係,而是變成了對立的雙方,嘉靖帝在議禮問題上受到楊廷和等人的阻礙,對他們失去了信任,想方設法將這派官員排擠出政壇,以清除議禮道路上的障礙,這些原因就使得嘉靖帝對改革派官員所倡導的改革漠不關心, 甚至於橫加阻撓,使政治逐漸背離了最初的方向。

“嘉靖新政”的政治綱領,淺談出自內閣之手的明世宗“即位詔”

大禮議事件


第二,舊的腐敗勢力難以根除,新的腐敗勢力不斷產生。對於任何一場改革來說,去除舊勢力的影響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但隨即而來的“大禮議”卻使改革者們失去了這個機會。“大禮議”事發後,在幾乎舉朝都與皇帝對抗的情況下,嘉靖帝覺得異常孤立,意識到必須培植自己的勢力與楊廷和等人抗衡,此時,他可以依靠的只有藩邸舊臣和宦官。嘉靖帝以藩邸舊臣充實錦衣衛,又給予宦官種種好處, 企圖以他們對抗內閣,這些人對於孤立無援的嘉靖帝而言,的確是可以利用的自己人,但這種不受朝廷官僚體系制約的,依附皇權而產生的新勢力,卻同時又成為各種腐敗問題重新滋生的沃土,他們在皇權的保護下迅速地破壞著改革的成果。

“嘉靖新政”的政治綱領,淺談出自內閣之手的明世宗“即位詔”

《大明王朝1566》中嘉靖帝影視形象


第三,“即位詔” 執行過程中,辦事官員貫徹不力導致半途而廢。 這種貫徹不力有來自兩方面的原因,客觀上的原因還得說是“大禮議”。“即位詔”是楊廷和主持起草的,具體負責執行的也大部分是楊廷和的追隨者,因此他們在“大禮議”期間多數被捲入了政治鬥爭, 改革的領導者楊廷和在嘉靖三年被迫辭官,其他的改革派官員或罷或貶,皆不能安其位,使“即位詔”的貫徹缺少連續性。主觀原因則是某些具體辦事的官員對詔書執行得不夠堅決,使違詔者抓住漏洞,有機可乘。“即位詔” 是一份在倉促之下起草的急救章,細節上會有不少的漏洞和考慮不夠周全之處,作為皇帝文書又不允許輕易更改,很容易讓投機者有機可乘,這些技術上的因素都影響了“即位詔” 的有效執行。

五、議禮派改革對“即位詔”思想的繼承,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嘉靖中興”局面的形成

以“即位詔”為綱領的“嘉靖新政”,是明中期統治集團內部面對自身危機進行的一次積極的改革嘗試,雖然沒能取得預想的結果, 但它致力於革除積蔽、挽救危亡,而且反因循之常態,開改革之先河, 其歷史功績是不能被否定的。而且“即位詔”對於武宗弊政和嘉靖初政治形勢的分析都能切中要害。 其大部分改革措施,不僅是可行的, 而且是必行的。作為歷史偶然事件的“大禮議”,一度阻止的是“嘉靖新政”的腳步,不能阻止的是改革這一必然的歷史趨勢。

“大禮議”結束後,朝廷中的實權人物變成了以張璁為首的議禮新貴們,而無論是楊廷和還是張璁,嘉靖初期的這些官員們都親歷武宗統治,對社會危機有著深刻的認識,他們都積極地要求對社會進行全面革新。要改革就不可能脫離“即位詔”而進行,雖然議禮派為了和改革派劃清界線,總想對“即位詔”提出異議,但是

議禮派質疑的只是少數條款的具體措施,他們改革重點仍是繼續圍繞裁冗革濫、節制宦官勢力、整頓吏治等問題而進行,沒有因為部分政見的不同而否定“即位詔”的方向和成果。

“嘉靖新政”的政治綱領,淺談出自內閣之手的明世宗“即位詔”

張璁


在此基礎上,議禮派官員們又進一步對“即位詔”的不足之處做了補充調整,對於宗藩問題和外戚問題,議禮派官員依靠嘉靖皇帝的支持,革除了外戚世封,裁減宗室祿米,把“即位詔”的思想繼續深化。對於“即位詔”中所提到的鎮守宦官問題,議禮派官員果斷提出革除鎮守中官,此舉使“即位詔”對宦官的打擊更為徹底。

有了“即位詔”的理論指導,有了改革派前期的改革基礎,議禮派的改革才有可能更為順利地進行,而且,對於詔書思想的繼承和對改革的繼續,也減小了來自對立一方的阻力,弱化了黨派對立,為議禮派爭取到一部分改革上的同盟,使議禮派在冗濫、宦官、吏治、賦稅等國家重要問題的改革上都取得了顯著成效,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嘉靖中興”局面的形成。

《明武宗實錄》

《明世宗實錄》

《明史》

《國榷》

《明經世文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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