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森林公安分局查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

连城县森林公安分局查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连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发布全国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公告及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该分局于大年二十九至年初九(1月23日至2月2日)期间联合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执法部门,对全县农贸市场、花鸟市场、酒楼会所、农家乐、饲养繁育场所非法经营、交易野生动物行为进行全面清查整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清查整治期间,获取举报线索1条并查处1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

连城县森林公安分局查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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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森林公安分局查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

连城县森林公安分局查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

1月30日,该分局获悉有人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线索后,经综合分析研判,于当日果断出击,对位于连城县莲峰镇新兴村的曾某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窝点进行冲击检查,现场查获野生动物冻品57.5公斤,涉案价值人民币8万余元。经查,犯罪嫌疑人曾某在未向市场监管部门及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9年3月至8月期间到多地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在初步查清其违法事实的基础上,犯罪嫌疑人曾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连城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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