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若不能出力
待在家里就是做贡献,
确需出门自觉戴上口罩便是做贡献。
可就在全民抗击疫情的时候,
有无良商家对口罩恶意抬价。
小普
在这一场全民“战疫”中,为谋取暴力哄抬价格的行为,涉嫌触犯相关法律吗?或将面临怎样的惩罚呢?
我给你讲个身边的案例。
小司
案情回顾
1月28日,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观前分局在检查姑苏区果畅超生元食品店时发现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
该店从1月23日起开始销售2016年生产的爽畅新牌子的PM2.5负离子口罩,超出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但未进行变更登记。
销售的爽畅新牌子的PM2.5负离子口罩,未执行N95口罩标准,却宣称N95口罩,并树有广告牌,标有“N95口罩”“防PM2.5和飞沫,少量库存,手快有,手慢无”“口罩无有效期,长期有效”等内容,
存在虚假宣传及诱导消费的行为;对比1月24日前后,与市场上同类商品价格相比,高于同类商品较高价格1.9元/只的3.81倍,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
昨天上午,经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案审会讨论,在疾情防控期间当事人散布涨价信息,大幅提高防疫用品售价谋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构成了哄抬物价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责令其停止销售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并拟对其罚款人民币
43万元。《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六十条
对有下列行为的企业和经营单位,登记主管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
......
(四)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
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
《价格法》
第三十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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